金融科技新貴開公司高檔消費買名車及出國 拒繳169萬綜所稅管收

金融科技新貴開公司高檔消費買名車及出國,拒繳169萬綜所稅管收。(記者葉進耀翻攝)
金融科技新貴開公司高檔消費買名車及出國,拒繳169萬綜所稅管收。(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金融科技黃姓總經理有錢開公司、買名車、高檔消費及出國旅遊,卻喊窮拒繳169萬綜合所得稅,經行政執行官強制追討未果,向法院聲請管收黃男獲准。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調查,住台南市東區的黃姓男子(33歲)欠繳108、109年度綜合所得稅,雖曾向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申請分期,惟未按期繳納,被移送強制執行,合計尚欠169萬餘元。行政執行官吳俊青查出黃男擔任金融科技公司總經理,年收入高達數百萬元,欠稅後,曾自銀行存款帳戶提領1800餘萬元,另出資2300餘萬元增資任職的公司,擴大公司規模。又黃男申辦多張信用卡分別在日式居酒屋、咖啡店、五星級飯店刷卡從事高檔消費,並於110年間出境美國近3個月,在美期間有高額及密集消費。此外,黃男於110年間貸款買一輛保時捷休旅車車,隨後轉賣給他人。

台南分署10日通知黃男到案說明,辯稱將資金投資ETF全部虧損,連吃飯都成問題,執行官認為黃男開公司坐領高薪,有錢高檔消費及出國旅遊,卻喊窮不繳稅,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當晚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