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查到哪?媒體人揭漁船翻覆最大問題:人證回去了
日前發生中國大陸漁民到金門海域越界捕魚,遭我方海巡追緝導致2死事件,引發兩岸緊張。媒體人張禹宣27日在《新聞大白話》節目質疑,金門地檢署第一時間說過失致死,但現在發最新聲明稿,又否認;他稱,本來不必上綱到兩岸層次的問題,只要在司法上塵埃落定就可平息這場風波,但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只想撫慰、致意了事,但事件的處理卻是只保留相關證物,卻把更能闡述當下環境的人證放回去,才是大問題。
張禹宣質疑,「按照這個邏輯:船很晃、密錄器沒有用、V8也沒有用,反正你的意思就是說,拍不到任何影像?船上也沒有任何配備?所以就是說,在執法的過程中,你要把人家撞翻、你要把人家幹嘛,隨便你要開槍,都沒有影像紀錄,都沒關係?你的邏輯是這樣嗎?小隊長?」
「就不要瞎掰了,這只是為了圓謊而圓謊而已!」張禹宣指出,這個事件本身最大的問題在哪裡?根本不是兩岸問題,現在聚焦的是在司法釐清的問題,「我先講金門地檢署啦,又有一則新聞跑出來說:要朝過失致死偵辦。」本來大家看到一線曙光了,這個曙光就是,只要在司法上有一個塵埃落定,基本上這個風波就可以平息了,他不會上綱到兩岸層級的問題。
張禹宣強調,因為現在很簡單,現在的海委會、管碧玲他們只想做一件事情:我知道你們很可憐,兩條人命逝世了,我給你慰撫、致意,這件事情就這樣算了?但現在中國大陸的底線很清楚,他就是:你要把這件事情的真相釐清,然後致歉,如果有執法疏失的部分,就要致歉。但是從金門地檢署第一時間說過失致死,但現在發一個最新聲明稿,說:沒有,那不是我們的意思,我們要退縮了!(金門地檢署 對過失致死的聲明文是強調,針對海巡隊及陸方相關人員是否應負刑事責任、是否涉嫌何種罪名均無預設立場.請各界不要隨意推論)。
「然後第二件事情,跟你說船隻有碰撞,然後我們相關的證物要進行保留。但有一個大問題來了:你當初怎麼會把那兩個人放回去?」張禹宣直言,如果你覺得這個船、物證很重要,你覺得這個大體很重要,因為這個叫法律層次上的物證,那人證是不是更能闡述當下的環境跟發展?扯什麼鄉音很重、沒有辦法偵訊、我們已經沒什麼好問的了,把人放回去,結果人家說你撞他,「這搞什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