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標售新北市金門新村住宅4戶

【記者 鄧至傑/金門報導】新北市中和區金門新村於102年取得使用執照,103年安置原眷戶並依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9條之3優先由金門縣民抽籤承購,當時承購價為103年不動產市場行情之85折,造成7萬多縣民爭先參與抽籤之盛況;本次標售住宅4戶原作為縣府公用,現無公用需求,為活化縣有閒置資產並使其效益最大化,因此辦理本次公開標售。 本標售案地點距離中和南勢角捷運站僅約350公尺,位於興南商圈及興南夜市附近,且鄰近興南國小,交通生活便利。本標售案每戶均配有平面汽車及機車停車位各一席,且不受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9條之3十年內不得移轉之規定,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投標。 本案公告期間自110年9月10日至110年10月12日,110年10月13日下午3時整開標,相關投標及房地資料及開放現場勘查時間請逕至金門縣政府網站(http://www.kinmen.gov.tw)查詢。本次標售一律依現況辦理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