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豬肉品禁入台14天 違者最高罰100萬

金門海漂死豬檢體驗出非洲豬瘟病毒,為了確保台灣本島豬肉安全,農委會宣布明天起金門豬肉品禁止輸入台灣本島2週,旅客若違規攜帶可開罰新台幣5至100萬。

(中央社/金門縣防疫所提供)
(中央社/金門縣防疫所提供)

去年12月31日在金門海邊發現的死豬檢體非洲豬瘟檢驗結果金天出爐,呈陽性反應,農委會綜合風向及海流以及死豬檢體的病毒基因片段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相似度達100%,研判死豬是從中國大陸漂來。

為了確保台灣本島豬肉安全,農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明天起將禁止金門豬肉及其製品輸入台灣14天,也將加嚴旅客從金門攜帶肉品的標準。

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徐榮彬受訪指出,過去旅客從金門往台灣,考量金門鄉親可能因拜拜等因素需要攜帶豬肉製品,因此只要旅客填寫申請單,就可以攜帶煮熟的豬肉品來台,但生肉則禁止攜帶。

不過,由於金門海漂死豬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徐榮彬指出,為了加強防疫及監測,明天開始公告後,為期2週,不論生熟肉品旅客都禁止攜帶,若有旅客偷帶被查獲,將依法開罰5至100萬,後續會再依檢疫狀況,決定是否要延長公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