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場驗出含違規動物用藥 屏東縣府 : 養殖業者是無辜的

[新頭殼newtalk]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執行「釣蝦場檢測及查核計畫」檢驗釣蝦場內泰國蝦動物用藥殘留情形,檢出多件違規含動物用藥案件,屏東縣政府今 (13) 日表示,泰國蝦多為屏東縣養殖,屏東縣政府平日即例行性的對縣內未上市水產品做檢驗,本年度迄今單單泰國蝦一項就已抽檢70餘場魚塭,並未檢出使用動物用藥,可以證明養殖業者是無辜的。

屏東縣政府表示,泰國蝦從養殖池到釣蝦場,須經捕撈、活蝦車運送及放養於釣蝦場之過程,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將持續做好水產品產地把關的工作,持續監督縣內養殖漁業的衛生安全,並請消費者安心食用,如果還有疑慮,可採購產銷履歷或貼有屏東認證優質水產品標章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