鋸斷蔣介石銅像頭部 男子更一審改輕判拘役40天

男子郭志剛涉嫌鋸斷台北市陽明公園內的故總統蔣介石銅像頭部,二審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刑6月,案經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郭志剛無竊盜犯意,改依毀損罪判處拘役40日。

台北市陽明山花鐘公園旁的蔣中正銅像,22日被人發現遭人砍頭,並漆上228元凶等字眼,警方表示,現場遺留小鋸子,斷頭則不翼而飛。(資料照)
台北市陽明山花鐘公園旁的蔣中正銅像,106年4月22日被人發現遭人砍頭,並漆上228元凶等字眼,警方表示,現場遺留小鋸子,斷頭則不翼而飛。(資料照)

全案起於郭志剛於民國106年4月間,攜帶菜刀、鋸條、榔頭等工具,前往北市北投區陽明公園辛亥光復樓前,先持綁有菜刀的竹竿作勢揮砍蔣介石銅像並拍照,再鋸下銅像頭部並帶走。

郭志剛供稱,要把銅像頭部帶回去當尿壺,未來台灣獨立建國並建立二二八事件紀念館後,再捐出銅像頭部。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處郭志剛有期徒刑8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考量郭志剛有意與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和解,及公燈處已領回銅像頭部等因素,依攜帶凶器竊盜罪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郭志剛並無意圖為不法所有的犯意,改依毀損罪論處,並考量法院已判決郭志剛賠償公燈處維修費新台幣5萬5000元確定,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檢察官仍可上訴。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孝子助理猝死 共事友人遺憾:他非常專業
林榮基遭潑紅漆 3嫌犯潛逃高雄落網
酒店妹撞死人 家屬只要求「3萬6塔位」
失火露馬脚 資收場驚見130kg半成品
1萬8紅包掉路邊 同姓名都說「我的錢」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