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慘釀6死 老闆練台生判無罪!傷者怨「判決讓人失望」
錢櫃KTV北市林森店2020年4月因包商王聖傑施工疏失,發生大火,釀成6死67傷重大事故,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迪廣公司及董事長練台生、包商王聖傑等人,拖了4年,台北地方法院15日宣判,練台生獲判無罪且公訴不受理;廠商王聖傑則被判刑3年,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針對判決理由研議是否上訴。
隸屬迪廣國際公司的錢櫃KTV,林森店2020年2月斥資近4000萬元,進行增設2部貫通地下2樓到地上10樓的電梯工程,當時疫情衝擊業績 ,練台生與幹部討論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
2020年4月26日上午9點多,包商王聖傑將1台雷射水平儀放在4樓儲藏室充電,接著前往其他樓層施工,豈料上午10點多,4樓儲藏室冒出大量火煙。整棟大樓的消防警報、排煙、灑水、廣播系統因為受信總機被關閉電源,店內幹部、服務生未及時疏散顧客,現場一片混亂,最終造成6死67傷慘劇。
2020年10月,檢方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林森店經理翁珮雯、日班副理張惠純、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包商王聖傑與迪廣公司。
錢櫃人員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均否認有任何防火及火災疏散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故意或過失責任,負責人練台生辯稱,他只是名義上負責人,相關錢櫃的施工及人員管理等,都是分層負責,他對於錢櫃KTV台北林森店大火案不須負刑事責任。
經過4年審理,北院15日宣判。法院認為,練台生身為迪廣公司董事長,已依法設置及維護消防安全設備,考量到公司職務分層負責之理由,練台生並不需對錢櫃林森店的消防安全事務負責,獲判無罪。
包商王聖傑因將雷射水平測量儀放置在4樓儲藏室充電,其電池品質異常起火,伴隨濃煙竄出。由於店內正在進行電梯工程,逃生防火安全門一直保持開啟狀態,讓火災濃煙瀰漫至安全梯間內,阻斷逃生路線,加上消防安全設備功能失效,火煙一發不可收拾,導致發生嚴重火災。
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判刑1年2月,緩刑4年、副理張惠純判刑1年,緩刑4年,錢櫃工程師黃思銘判刑2年,緩刑4年,錢櫃轉投資的迪廣公司判罰金30萬元 。唯一認罪的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判3年,襄理陳思宏判刑、襄理謝勇奎判無罪。
當年受傷的蔡姓男子獲悉判決結果後,得知錢櫃老闆練台生獲判無罪,他氣憤的說:「司法判決讓人失望,更無法接受,實在沒有公道。」不禁讓人懷疑「不知道是否因對方後台太硬了?」
過去多起司法判決,公司負責人必須為公共安全事件分別負起故意或過失的刑責,但此次台北地院卻認為財團負責人「同時兼任多家公司董事長」,無從隨時對錢櫃林森店內事務進行指揮監督,不用負擔刑事責任,顯然有失公允。
全國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北檢資深檢察官劉承武直言,分層負責等說法等同睜眼說瞎話,這樣的判決恐會讓民眾加深「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負面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