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釀6死67傷 錢櫃董事長練台生一審判無罪

錢櫃KTV林森店2020年4月26日發生大火,台北地檢署查出,當時整棟樓的警報灑水系統等7大救命設備全都失靈,導致正在包廂歡場的客人及員工逃生不及,導致6死67傷的慘劇。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店經理翁珮雯等7人。台北地院歷經3年半審理,今天上午宣判,其中練台生因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就過失傷害的部分諭知公訴不受理,至於其他部分則無罪。

另外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2人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就過失傷害的部分也諭知公訴不受理,其餘部分則獲判無罪。至於店長翁珮雯涉及過失致死罪的部分,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副店長張惠純1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工程師黃思銘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要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3年徒刑。另外轉投資錢櫃的法人迪廣公司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判處罰金30萬元。

檢方查出,2020年2月間,錢櫃林森店5樓正進行電梯改建工程,同年4/26,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拿著雷射測距儀到儲藏室充電,沒想到離開一個多小時就傳出火光。離譜的是,業者疑似為了施工方便而關閉逃生系統,造成消費者和員工直到濃煙密布才倉皇逃生。

檢方根據火調報告,發現當時遭關閉或失靈的包括「B2室內消防栓設備消防泵浦」、「8樓室內消防栓設備,水帶連接出水口而未能使用」、「自動撒水設備主閘閥」、「4樓梯間末端查驗閥壓力」、「火警受信總機地區音響」、「排煙受信總機」、「各層排煙閘門」等7大救命設備。

檢方傳喚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後,認定他曾與幹部共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疏未落實消防計畫,才會釀成嚴重災害。

檢方依《消防法》、《刑法》過失致死等多項罪嫌起訴7人,除練台生、翁珮雯以外,還包括副店長張惠純、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工程師黃思銘及包商、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檢方另將轉投資錢櫃的法人迪廣公司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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