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照片「停車受檢 檢查球棒」?

事實查核報告#1348

網傳照片「停車受檢 檢查球棒」?

發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11/29版】

原始照片為新聞照片,警方立起的字牌為「酒測稽查」,而非「球棒稽查」。

網傳照片經過變造,並非真實畫面。因此為「錯誤」訊息。

背景

通訊群組與社群平台在2021年11月間流傳一張照片,照片中警方立起「停車受檢」、「球棒檢查」等字牌。

網傳照片有時單獨流傳,有時則會搭配文字訊息指稱:「從今天開始.晚上臨檢.會不會有"檢查球棒"這個燈牌?」


圖1:通訊群組傳言擷圖。


圖2:社群平台傳言擷圖。

查核

爭議點、網圖照片是否經過變造?

查核中心檢視網傳照片,字版中「球棒」二字的字體、字距,明顯與「稽查」二字不同,底色也有塗改痕跡。

查核中心透過以圖反搜,找到《中時新聞網》在2020年1月的報導,報導中所使用的新聞照片,與網傳照片相同,但照片中的字牌為「酒測稽查」,而非「球棒稽查」。

查核中心進一步搭配關鍵字搜索,找到《中時新聞網》在2019年6月26日2021年4月26日發布的報導所使用的新聞照片。經比對街景、員警長相、三角錐擺放相對位置等,可確定這兩則報導所使用的新聞照片,與網傳照片為同一事件,且兩張新聞照片中,員警所立的字排,均是寫「酒測稽查」。

綜合以上,原始照片中的立牌字樣為「酒測稽查」而非「球棒稽查」。網傳照片經過變造,並非真實畫面。


圖3:網傳照片經過變造,並非真實畫面。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

結論

原始照片中,警方立起的字牌為「酒測稽查」,而非「球棒稽查」。

網傳照片經過變造,並非真實畫面。因此為「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關於危險物品的臨檢措施,相關規定為何?

查核中心找到《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媒體於2021年11月22日發布的報導,以及內政部長徐國勇的臉書貼文

上述報導與臉書貼文指出,內政部長徐國勇在11月22日的刑事局記者會中提及,警方臨檢時,如發現車內有危險物品,將進行註記;為避免誤解,徐國勇於22日晚間在臉書上補充說明,唯有當警方臨檢發現車內有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且攜帶者有暴力、詐欺、地下錢莊、幫派組織背景者,才會予以註記。

查核中心同時找到內政府發布於2021年11月23日的新聞稿。新聞稿指出,為因應警方移送地檢署後,起訴率及有罪率偏低,警政署已研議於在警用行動載具M-police上,增列「物」的註記,若警方依法臨檢時,針對「曾有」暴力犯罪、幫派組織犯罪紀錄者,發現其車內有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將於增設的載具欄位建檔註記,若日後發生暴行,將把M -police註記資料併案提供檢察官做為強制處分、起訴及法院判決量刑之參考。

參考資料

〈3月起強制實施酒駕累犯加酒精鎖 違規罰12000元〉

〈酒駕乘客連坐罰 下周一上路〉

〈車輛汰換減稅排除酒駕 財部反對〉

〈徐國勇:黑道或暴力背景者車上有球棒等武器將註記〉

〈查獲車上有球棒將註記 徐國勇:一般民眾運動不會註記〉

徐國勇臉書貼文

〈內政部:有犯罪紀錄者 車內查獲危險物品 將建檔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