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已二讀通過,罷免門檻將提高」?

事實查核報告#3032

網傳「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已二讀通過,罷免門檻將提高」?

發布日期/2024年5月22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5/22版】

立院近期審理國會改革相關修法引起諸多討論,社群平台流傳一段文字稱「選罷法修正案提高罷免門檻已二讀通過」,真實情況為何?

一、網傳「選罷法修正案」,實為由國民黨委員提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內容擬提高立法委員罷免門檻。

二、該法案在17日院會是列為報告事項,經院會一讀後交內政委員會審查,並非二讀通過。

因此,網傳「選罷法修正案已二讀通過」是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報告僅查證「選罷法修正案是否已二讀通過」,關於修法內容意見不在查核範圍。

背景

立法院5月17、21日陸續審理關於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陸續二讀通過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質詢答覆不得藐視國會、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查權等多條內容。

5月21日社群平台臉書、Threads流傳「選罷法修正案已經二讀通過,本來罷免門檻只需要該區選舉人同意票數四分之一,現在提高到需要超過該罷免者當選票數」。


圖1-2:Threads、臉書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網傳「昨日立法院二讀通過選罷法,罷免門檻提高」是否屬實?

選罷法修正案內容為何?

網傳選罷法修正案,經查是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徐欣瑩、蘇清泉提案,國民黨多位立委連署。

該修正草案將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原為「當選一年內不得提出罷免」,修訂為「當選一年內不得提出罷免之提案與連署。」

修正案也預計修改選罷法第90條,提高罷免門檻。除維持現行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外,新增「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之得票數之規定。」

選罷法修正案已在立院二讀通過?

根據立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該修正案是5月17院會的報吿事項,按照程序委員會意見交內政委員會審查目前內政委員會尚未排審,立院並無討論或完成二讀通過該法案。

另根據5月17日立法院院會直播影片01:45:13處左右,可以聽見主席朗讀修正法案標題後提出:「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異議,通過。」

查核中心採訪該法案共同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辦公室法案主任歐陽豪。他說,網路上稱「已二讀通過」是錯誤訊息,目前僅在本期會議上朗讀標題後過一讀,送內政委員會審理,沒有排入院會表決二讀通過。

查核中心詢問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他說,該案目前列為5月17日的報告事項,僅在院會宣讀報告後通過一讀,送交委員會審查,5月21日時並無二讀或是表決討論通過。

根據立法院網站QA,有關議案議會的讀會程序,一讀是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