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美國法律規定,只能對台出售過期武器」?

事實查核報告#3115

網傳「美國法律規定,只能對台出售過期武器」?

發布日期/2024年7月11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7/11版】

美國對台軍售一向是社會關注議題,近期社群網路流傳一段訊息,宣稱美國法律明文規定只能出售過期武器給台灣。這是真的嗎?

一、美國對台軍售是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諾美國將提供足夠的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但該法沒有規範美國只能供應台灣過期武器等內容。

檢視美國對台軍售相關法案,如「台灣增強韌性法案」、「武器出口管制法」,也無網傳所稱內容。

二、軍事專家指出,台灣正在接收的海馬斯多管火箭、MQ-9B無人機,均屬美方新式武器;而已獲得的愛國者2型/3型防空飛彈系統、AH-64E攻擊直升機,也都是美軍現役武器。傳言不符合實際狀況。

美國對外軍售有武器釋出國家順位原則,新武器優先滿足美軍需求,然後是北約與主要盟國,接著是一般國家。台灣雖然被列為一般國家,但不代表不會擁有新武器。

美國法律並無網傳規定,台灣實際上也有獲得美方新式武器,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報告僅就網傳「美國法律明定只賣過期武器給台灣」的說法進行查核,針對美對台軍售項目、價格、優劣等諸多意見評論屬於公共討論範疇,不在查核範圍。

背景

近期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流傳一段訊息,指稱依據美國法案,美國只能供應台灣過期(obsolete)武器。


圖1-2: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美國法律規定,只能供應台灣過期武器」,是真的嗎?

(一)曾任美國國防部主管中國與台灣事務官員、美籍台裔的胡振東(Tony Hu)7月10日透過電子郵件回覆查核中心詢問時表示,傳言說法錯誤。美國對台灣軍售的基本原則為「台灣關係法」,即承諾美國將提供足夠的防禦性武器,該法並未明文規範只能出售過期武器等內容。

(二)查核記者檢視1979年公布的「台灣關係法」,第2條規定「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to provide Taiwan with arms of a defensive character),不論此處或法案其他條文,都無提及過期(obsolete)武器。

再檢視美國「台灣增強韌性法案」「武器出口管制法」、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對外軍售QA,內容均無「只能提供台灣過期武器」說法。

因此,美國對台軍售是依據「台灣關係法」,該法並無網傳只能供應台灣過期武器的內容;其他相關法案如「台灣增強韌性法案」、「武器出口管制法」,也無傳言說法。

查核點二:美國對台軍售項目,是否如網傳都是「過期武器」?

(一)胡振東表示,台灣目前正在接收美國對台軍售的海馬斯多管火箭、MQ-9B無人機,均屬美方新式武器,可以駁斥網傳過時武器說法。

(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表示,美方先前出售愛國者2型/3型防空飛彈系統,以及AH-64E攻擊直升機時,都是美軍現役主戰武器系統,並非過時武器。

揭仲解釋,美國對外軍售有武器釋出國家順位原則,新武器優先滿足美軍需求,然後是北約與主要盟國,接著是一般國家。台灣被列為一般國家,意思獲得美方新武器的順位較後,但不代表不會擁有新武器,更非網傳台灣只能獲得過時武器的說法。

綜合以上,台灣正在接收的海馬斯多管火箭、MQ-9B無人機,均屬美方新式武器;而已獲得的愛國者2型/3型防空飛彈系統、AH-64E攻擊直升機,也都是美軍現役武器。網傳美國只能供應台灣過時武器,不符合實際狀況。

(記者:許雲凱、陳培煌;責任編輯:陳偉婷)

〈首圖出處:中華民國陸軍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