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美國要求把內湖土地割讓為租界?期限99年?網傳說法多與事實不符

網傳「內湖土地割讓給美國」的訊息,內容聲稱美國 AIT 合法取得內湖的土地,是台灣割讓給美國作為租界,而且租期 99 年與英國占領香港相同,說駐美代表蕭美琴已代表台灣與美國簽署正式協議。經查證,網傳訊息充斥大量情緒性字眼,AIT 自 1995 年以來,與台北市政府、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等單位簽訂「租約」,向台灣承租辦公室用地,並非「割讓」,當時簽約採一次付清租金方式,租期 99 年,而美國駐新加坡、駐越南大使館等也是簽訂 99 年租約。外交部於 2023 年 7 月 16 日發布聲明,表示網傳訊息並非事實,「蕭美琴代表台灣與美國簽署正式協議」的說法也是子虛烏有,擴建案目前仍在研議階段,並無任何實質協議。


內湖割讓美國 99 年成租界?

原始謠傳版本:

美國在台協會要求蔡英文,援用清朝鴉片戰爭和英國簽訂不平等條約方式,把內湖土地以99年期割讓成為美國在台灣的租界,這種踐踏台灣人民的粗暴做法,難道美國人不知道當年鴉片戰爭的原因,是英國人的鴉片被 被林則徐以毒害中國人而焚毀,英國人以此來發動戰爭,強佔香港99年,是全中國人心中最屈辱的痛,現在視台灣為次殖民地,直接了當開口強索土地,為什麼不是十年,二十年租約?而是99年?台灣人不能不明白,短期租約是和非官方的AIT, 但是99 年是和美國政府,換成白話文,並非美國可以保護台灣99年,而是按照國際公約,未來整個在台協會的土地是屬於美國合法取得,不受任何台灣法律管轄之外,除非中美雙方正式宣戰,解放軍即使佔領整個台灣,但是這片屬於美國政府的土地卻不能受到攻擊或是進入拘捕台獨叛亂份子,例如呂秀蓮,蔡英文,賴清德,蘇貞昌,吳釗夑,游錫堃,陳水扁這些人,台灣一旦發生兩岸軍事衝突台除非中美正式宣戰,這些人只要進入內湖AIT 法定租界,北京就不能動一根汗毛, 這個叫做國中之國,內湖居民的抗爭會有效嗎?民進黨天天喊國民黨賣台,今天民進黨公然赤裸裸地,把台灣人民的土地割讓出去給美國人,國民黨有人敢吭一聲嗎?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蕭美琴已經代表台灣在美國簽署了正式的協議,你們能夠反對嗎?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背景脈絡為何?

MyGoPen 檢視網傳訊息,可以看到諸如「踐踏台灣人民」、「粗暴做法」、「強索土地」、「有人敢吭一聲嗎」等用詞較為激烈的情緒性字眼,且內容並無附上消息來源或是出處,民眾如果在網上或社群平台看到類似的文字流傳,須特別注意內容之真實性。

利用「AIT、99年」等關鍵字進行搜索,可以找到《自由時報》2004 年 12 月 23 日的報導《AIT 內湖新址 簽約租用 99 年》,內容提到 AIT 台北辦事處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現改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簽約,承租內湖區金龍路 100 號,占地約 65,000 平方公尺(約 6.5 公頃),租期 99 年,租金合計新台幣 3.39 億元,並採一次付清方式交付。

《中央社》2018 年 6 月 12 日的報導《AIT 舊址租金怎麼算 與房東北市府過招逾 20 年》,提及在 2005 年簽約後,AIT 內湖新館直到 2018 年才完工搬遷,這段期間租金仍是依照「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規定收費(以土地申報地價年息 5% 計收租金,外交使館可打 6 折)。


報導也指出,AIT 舊館(大安區信義路)在 1979 年至 1992 年間為無償借用,1992 年後開始與北市府討論租借事宜,1995 年簽約,每月租金約 236 萬元(每年約 2,836 萬元),租期 9 年至 2004 年。

2004 年後,因新館尚未落成,AIT 仍與北市府續租信義路辦公室,租金按原本公式計算,租期則改為 3 年一簽,以配合地價稅 3 年調整一次;而在 2016 年最後一次信義路辦公室的租約中,每月租金達到 483 萬元。

AIT 台北辦事處自 1995 年正式簽約開始,一直到搬遷至內湖新館,皆是向台北市政府、外交部等我國單位簽訂租約並繳納租金;外交部北美司也在 2023 年 7 月 16 日發布聲明,澄清「任何國家的駐外機構需要在我國使用土地,基本上除了購買就是承租,而 AIT 就是需要租用土地的承租方。」

上述可知,無論是短期租約還是 99 年租約,美國皆是由 AIT 簽約,,網傳訊息提到「內湖土地承租 99 年就變租界」、「按照國際公約...土地屬於美國合法取得」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補充:美國政府過去在新加坡蓋新大使館,於 1991 年與新加坡政府簽訂 99 年租約,取得約 13,400 平方公尺的土地使用權;美國未來要在越南河內蓋新的大使館,同樣於 2021 年 8 月與越南政府簽訂 99 年租約,新大使館占地約 32,000 平方公尺。

外交部在聲明稿中,也提到網傳最後一段「蕭美琴已經代表台灣在美國簽署了正式的協議」的說法,同樣沒有事實依據;事實上,外交部於 7 月 10 日即針對 AIT 內湖擴建案一事發表聲明,表示此案目前仍在研議階段,將配合並協助土地管理機關台北市政府依法辦理意見徵詢及其他審議程序

此外,外交使領館、代表處租用國有土地做為館舍,外交部皆依據行政院於民國 82 年核定的「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相關規定辦理。


結論

總結來說,AIT 一直以來都是跟台灣承租辦公用地,並非購買;網傳訊息含有諸多情緒性字眼,文字敘述多與事實不符。
資料來源: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 首圖出處
自由時報 - AIT 內湖新址 簽約租用 99 年
中央社 - AIT 舊址租金怎麼算 與房東北市府過招逾 20 年
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
中華民國外交部 - 有關近日社群媒體廣傳「AIT/T租用國有土地形同清朝鴉片戰爭割地」的荒謬訊息事,外交部予以嚴正澄清如下
U.S. Embassy in Singapore - History of the Embassy, Singapore
U.S. Embassy & Consulate in Vietnam - Remarks by Vice President Harris at an Embassy Lease Signing Event in Hanoi, Vietnam
中央社 - 美駐越使館覓妥新址 距台外館50步之遙
中華民國外交部 - 有關媒體報導外界關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擬擴大租用現址鄰側土地以擴充辦公空間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國有財產署 - 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