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誤闖紅燈立即停止不會受罰?實測有效?老謠言!紅燈時段超越停止線即會拍照

網傳「誤闖紅燈不要倒退」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民眾如果不小心闖紅燈,應立即停車,不要前進也不要倒退,這樣就不會受罰。經查證,網傳訊息至少於 2018 年即在網路上流傳,在台灣有科技執法的路段,民眾只要於「紅燈時段超越停止線」,執法設備即會啟動拍照,並依違規車輛超越情況,判定是紅燈越線或闖紅燈,並依法開罰新台幣 1,800 - 5,400 元,並不存在停下就不會受罰的說法,網傳訊息不正確。


闖紅燈不受罰妙招?

原始謠傳版本:

誤闖紅燈不要倒退!交警教你正確做法:跟著做,不扣分也不會罰款,早學會早受益


或這個版本:

紅綠燈十字路口 闖紅燈 自動監視器會拍照存證自動傳回電腦篩選出經交通電腦系統郵寄給你做存證,但可能系統要求需3、4張拍照落實,所以不小心出闖紅燈,靜止不動 忍他 讓他 看他如何 綠燈再開,一般都沒事,監視器當下會陷入眼睛脫窗症候群。


主要在社群平台流傳這樣的圖片和影片: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以「誤闖紅燈不要倒退」進行關鍵字搜索,可以找到中國入口網站搜狐於 2018 年 9 月 8 日發布的文章,部分內容與網傳訊息相同;其餘如每日頭條網易增值 101生活妙招等內容農場網站,也在不同時間點發布過同樣的文章,可以得知網傳訊息至少於 2018 年即在網路上流傳。


傳言聲稱「誤闖紅燈時只要立即停下,不要倒退也不要前進,就能騙過科技執法」。記者實際詢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方表示,台灣偵測闖紅燈的科技執法設備,只要車輛於「紅燈時段超越停止線」,即會啟動拍照,再依違規車輛超越狀況判定為「紅燈越線」或是「闖紅燈」,網傳「超越後靜止不動即可騙過偵測系統」的說法不正確

警方也提醒,目前現行闖紅燈定義,是依據「交通部 108 年 2 月 11 日重申 82 年 4 月 22 日交路字第 009811 號函說明之闖紅燈違規行為認定」,有以下 3 種情形均視為闖紅燈:(1)車輛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2)在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如網狀黃線區),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3)在無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車身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者(如停在行人穿越道)。

用路人違反以上 3 種情況,依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3 條第 1 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台幣 1,800 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如果是紅燈右轉,則處新台幣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

此外,闖紅燈除了罰錢,還會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 條第 5 項第 3 款「有本條例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 3 點:《道交條例》第 53 條第 1 項」。


結論

總結來說,駕駛人只要在紅燈時超越停止線,科技執法設備即會啟動拍照,不會因為停止不動就不會受罰,網傳訊息不正確。
資料來源:

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 - 闖紅燈的標準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3 條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 條

諮詢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