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警用機車照相機檢舉違規?5秒開15張罰單?實為民眾提供之行車紀錄器畫面

網傳「機車未停讓行人被舉發」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警用機車車頭有最新進的照相機(另有一說是科技執法),5 秒鐘對 15 輛機車開出 6,000 元紅單。經查證,網傳影片實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該起事件發生於 2023 年 5 月 23 日,當時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審核後依規定舉發,也沒有網傳的 15 張 6,000 元紅單,網傳訊息不正確。


警用機車照相機開單?

原始謠傳版本:

機車在斑馬線前未停讓行人被照像舉發,5秒鐘開了15台機車6,000元紅單! 這是裝在警用機車車頭,的最先進的照像機,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


或這個版本:

科技執法照像5秒鐘開了15台機車6000元紅單賺錢比數鈔票還快,看到行人走過來一定要先停讓過再行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通訊軟體和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影片拍攝地點?

MyGoPen 檢視網傳影片浮水印,可以找到左下方資訊欄顯示座標「E121.510921, N25.063269」,以此在 Google 地圖上搜索,可以找到座標位於台北市延平北路三段,經比對後,確認網傳影片拍攝地點是延平北路三段與延平北路三段 18 巷路口。


檢視資訊欄其他資訊,以「PERNIS、ME206WG」等關鍵字進行搜索,可以找到這是寶麗萊(Polaroid)公司推出的行車紀錄器。

網傳影片 0:01 處,右上角出現「紅單」的圖示,檢視其內容,可以找到這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設置的「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提供民眾對交通違規行為人進行檢舉。

MyGoPen 實際致電詢問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黃孝勳組長,黃孝勳表示,網傳影片與科技執法無關,也不是傳言提到的「警用機車有最先進的照相機」,僅是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而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檢視後確認部分騎士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此對違規車輛開單。

補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第 2 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


實際狀況

網傳影片於 2023 年 7 月中開始在網路上流傳,根據《中央社》《聯合報》《 ETtoday 新聞雲》等媒體報導,當時一名年輕女子準備穿過斑馬線,一群機車沒有禮讓直接通過,讓後方機車騎士看不下去,事後以行車記錄器檢舉。

報導指出,影片拍攝日期為 5 月 23 日,當天由大同分局審核後依規定舉發,於 5 月 29 日寄出罰單,18 秒的影片一共開出 8 張罰單,每張處以 1,200 元罰鍰


結論

總結來說,網傳影片是民眾看到機車未依規令禮讓行人後向警方檢舉,最終開出 8 張罰單,不是 15 張;該影片來源是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與科技執法或是警用照相機無關,網傳訊息不正確。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央社 - 北市多車未停讓行人 18秒違規警連開8罰單
聯合新聞網 - 影/這些沒禮讓行人的車慘了!18秒連開8車罰單
ETtoday 新聞雲 - 北市女行人過馬路被狂刷 「正義騎士」幫出氣!警18秒連開8罰單

諮詢單位: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 - 黃孝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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