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5聲明籲「停止政治操作」 要求盡速讓頻道上架

鏡電視申設案風波不斷,不但傳出黨政高層介入、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立委鄭麗文昨天更直指,鏡電視至今和鏡傳媒(鏡週刊)無法切割,要求NCC應盡速撤銷鏡電視執照,否則將告發瀆職。鏡電視今天(6日)發表5點聲明表示:兩家媒體人資、財務系統「完全沒有共用情事」,希望各界停止政治操弄,主管機關盡速通過公司頻道上架申請。

鏡電視聲明如下:

1、近日媒體同業、部分民代對於本公司多有指教,加上內部文件資料遭到渲染扭曲,造成本公司信譽損害,其中引起涉法疑慮以及不當誤會部分,本公司自應向公眾說明澄清,避免爭議。

2、本公司人資、財務系統均由本公司自行向廠商採購建置,所有資料亦僅有本公司之人資、財務部門有獨立存取權限,完全沒有共用情事。

3、本公司機電、編播系統之運作,皆按附款內容營運,相關合作事項亦均以一般商業模式進行,絕無任何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

4、依公司法第208條規定:「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代表公司向主管機關回覆函詢事項,並就回覆內容負責,一切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公司全體同仁致力客觀多元的角度製播新聞內容,產製作品受新聞領域相關的各大獎項肯定,品質內容有目共睹,絕無偏頗。惟全體同仁的心血結晶,卻被外界泛政治化的不實謠言全盤否定,令人痛心。本公司再次呼籲,期望各界先進停止政治操作,並懇請主管機關盡速通過本公司頻道上架申請,本公司將繼續為新聞媒體從業環境盡心盡力,讓臺灣人多一個收視優質新聞頻道的選擇。

對於在野黨立委質疑鏡電視執照申設案疑涉不法,士林地檢署日前分「他字案」偵辦,立委蔡壁如質疑為何不分「偵字案」?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不管分「他字案」或「偵字案」,在檢察機關都是一樣的處理,都是依法偵查當中。蔡清祥表示,鏡電視申設案,行政部分由權責機關NCC處理,刑事責任部分則由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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