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漏洞躲「吊扣牌照空窗期」 新北、桃園7警涉賄遭聲押

被告、證人陸續被送往新北地檢署。(圖/TVBS)
被告、證人陸續被送往新北地檢署。(圖/TVBS)

有汽車的租賃業者,因客人租車時違規,導致車輛被扣牌不能出租,引此透過驗車代辦業者與警察合作,故意把車輛開到定點違規,讓警方開出不實罰單,讓被吊扣的牌照直接變成吊銷,而車主只需要繳交違規罰鍰後即可領取新牌照上路。新北地檢署發動搜索,共約談9名涉案員警、其餘被告、證人等79人,其中7名員警、代辦業者、代檢廠的檢驗員共14人遭到聲押,另14人以3萬至10萬元不等交保。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扣汽車牌照的違規類型,包括行車超速高出最高速限60公里、蛇行、逼車、驟然變換車道、行駛中急減速、急煞車等危險駕駛行為,以及改車未經檢驗而行駛等,扣牌期限最長為半年,期滿才能重新上路。若有客人項租賃業者租車後違規,等同於業者的車輛將有長達半年的「空窗期」,不能出租便沒了收益。

檢警查出,租賃車業者與驗車的代辦人員鑽漏洞,因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若在扣牌期間違規行駛上路的話,會加重處罰「吊銷牌照」,當場禁止行駛,而駕駛人也可能挨罰3600元到1萬800元罰鍰,但是只要繳清交通罰單、汽車燃料使用費並檢驗合格後,就可以重新領牌上路,等於不用經歷吊扣牌照的空窗期,花錢即可解套繼續出租。

因此業者勾結員警,故意將被吊扣牌照的車輛,開到指定地點,讓員警配合代辦業者違法開立不實吊銷罰單,論件支付警員數萬元酬勞,業者後續再找熟識的代檢廠及監理站進行不實驗車,處理重新領牌事宜,涉嫌收賄、圖利、偽造文書等罪。

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昨(21)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察局及新北檢重案組檢察事務官一同偵辦,搜索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派出所、平鎮分局警備隊、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凱銳汽車代檢廠等處所,查扣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並約談被告及證人79名到案,以釐清確認相關案情。

經漏夜偵訊,檢察官認為1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賄、圖利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中包含新北板橋信義派出所廖姓員警、桃園平鎮分局警備隊鄭姓員警,另外余姓、黃姓、謝姓、馬姓、李姓被告為現任或前任樹林三多所警員,其餘14名被告則以3到10萬不等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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