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承諾保障大同醫院員工薪資福利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於取得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後,員工留任與保障成為我們持續關注的重要議題。儘管無法取得現行市立大同醫院(委託高醫大法人經營)員工薪資與福利制度,我們仍承諾全力照顧並保障現職員工,詳細承諾如下:

1. 工資計算: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將遵循徵選公告中「工資不得低於原所支薪給」的原則,保證合作期間內,根據市立大同醫院113年8月31日正式員工的薪資計算標準,未來工資將高於現行標準。此外,我們將提出增加工資的方案作為履約承諾。

2. 年資計算: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承諾對於113年8月31日前已聘僱於市立大同醫院的一般正式員工,留任後的「年度特休日數」計算將全數承受。例如,若員工在高醫擁有5年年資,再加上大同的10年年資,將共計15年年資核給特休。

3. 福利制度: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承諾將依照高雄醫學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主張,留任員工的福利制度將全面沿用原雇主(高醫大法人)的現行福利制度,包括就醫優待、員工子女教育補助等。

員工一直是我們重視的核心資產,我們對上述所有承諾事項將在計畫期間內接受主管機關的監督與查核。我們誠摯歡迎所有員工繼續留任,並共同為打造新大同醫院及提升高雄市民的健康而努力。(圖╱記者王苡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