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勞資聚焦禁搭便車條款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本(四)月九日進行勞資第二次協商,工會四項為訴求,開完會後表示,決定給長榮最後一次機會,於下週本(四)月十七日第三次調解時,再行討論「禁搭便車條款」,工會強調,未來是否罷工,取決於長榮的態度;長榮航空則回應,對於工會稱第三次調解關鍵的禁搭便車條款,願持開放態度針對工會本身,來研議可提供的福利項目。 長榮表示,公司空服員派遣,均符合民航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勞基法規範,每月平均為七十五小時,每月平均工時(包含飛時、外站休時、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則為一百二十小時,然部分區域航線,偶因突發事件:天候、軍演…等因素超時,但占比僅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百分之○點三以下,針對較易遇到突發事件航班,視其個別優化,超時已逐年降低。 對空服員國外航班日支費,長榮也強調,公司平均每餐為台幣一千六百元至二千元,每月平均超過二萬元,至於工會提出比照華航,提高至每小時五美金,長榮也說明,兩公司計算原則、外站飯店(早餐)及外站停留時間皆不同,相較業界提供停留外站的餐、雜費,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甚高於美籍公司每日二至二點八美元水準。 長榮指出,整體薪酬待遇上,已近五年連續平均每年調薪二千元/月,今年更調薪三千-四千/月,並連四年發放四個月年終及員工紅利,已明顯超過同業;至於工會堅持禁搭便車,要求會員差異化,長榮對此實難認同,且認為訴求矛盾讓公司難以接受。 長榮進一步說明,去年用人成本占總成本的百分十五點一,較二○一七年百分十六略減,因去年單一最大燃油成本增加近九十億元,壓縮用人成本占比,並非用人費用減少,實際成本金額增加七點六億元;也考慮針對工會本身(非針對會員),提供福利項目進行研議,有關福利內容,長榮持開放態度,盼再與工會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