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起降標準 民航局要查

長榮起降標準 民航局要查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昨(二十八)日表示,有關前(二十七)日長榮航空在梅姬颱風期間的航班執行情形,民航局將對該公司的航機起降標準、航機油量,以及組員飛時等事項,逐一查證是否符合規定。 民航局指出,前天長榮預計全天返回桃園機場降落的航班總計有四十五航班;實際降落桃園的有三十個航班,其中包含轉降香港及琉球後再起飛回桃園的航班。另外有七架航機轉降停在香港,七架轉降台中,一架轉降澳門。 民航局進一步表示,航空公司航機在颱風期間的飛航作業經常受到不可預期的天氣狀況所影響,造成航機延誤、取消或轉降至其它備用機場。航機的降落除需符合各機型起降的天氣條件如能見度及側風速度等最低標準外,航機必須攜帶足夠的油量以供飛至目的地機場、航路中任一點飛往備降機場及安全備用的最低油量,例如空中待命及轉至備降機場所需用油。此外,駕駛員及客艙組員的飛時限度,均必須符合法規要求。 民航局表明,該局對於國籍各航空公司在特殊天候期間的航機運作特別重視,要求目的地機場在颱風期間,航機飛航時必須至少選定二處的目的地備降機場,所攜帶油量應以較遠的備降機場計算,以確保備降機場不受到同一個颱風系統的影響。 有關這次長榮對梅姬颱風期間天氣的影響之判斷、對航機的派遣是否有改善空間及再檢視的必要部分,民航局表示,將就長榮航空航機起降標準、航機油量及組員飛時等事項,請長榮航空提出說明,民航局並將逐一查證是否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