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定型化契約範本出爐!專家憂消費導向恐限制長照專業彈性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衛生福利部今天公布三類長照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並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全面換約;不過有專家提醒,有範本雖好,但若定型化契約太偏消費導向,可能限制長照專業判斷彈性,建議可於契約協議時強化照顧管理專員、個案管理師等公正第三方功能。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衛生福利部8日公布「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三種「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計下周公告上路。(示意圖/Getty Images)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衛生福利部8日公布「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三種「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計下周公告上路。(示意圖/Getty Images)

消保處與衛福部今日公布「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三種「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計下周公告上路,並進入輔導機構作業期間,預計9月底前完成各機構遞審調整新契約,12月底前全面換約,全國約3500家機構50餘萬人受惠。

新出爐的定型化契約範本重點除了有至少3天的審閱期外,機構應揭露設立許可證書、收費標準、服務項目、爭議處理等重要資訊,並要求機構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長泰老學堂健康照顧體系執行長林金立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自從執行長照2.0以來,長期沒有契約依據,如今有較明確定型化契約範本是好事,但長照服務項目難以標準化,且長照並非單純消費性服務,反而較接近醫療服務,需要透過專業認知提供個別化服務。

林金立說,若是過度明確規定長照服務內容,家屬與業者雙方協商空間變小,且因為專業認知對長輩的好,與家屬認知對長輩的好,可能有某些程度上的認知落差,就有機會產生衝突,「這是我們擔心的」;長照定型化契約服務的是個案還是家屬,需要被納入考量。

林金立以長照服務中的「協助餵食」為例,在現行標準包含餵長者吃飯及看著長者自己吃飯。陪伴長者進食也屬於服務範圍,是基於專業倫理,鼓勵長者自行用餐,防止退化,維持基本功能。但若是以消費者導向的定型化契約來看,很有可能造成家屬堅持「餵」,反而奪走長輩能力。

「這不是契約本身有問題」,林金立說,為了避免消費導向定型化契約與長照服務專業起衝突,建議契約協議時須有第三方公正者發揮功效,因為長照屬於專業照顧服務,無法僅由消保官判定,需要強化照顧管理專員與長照2.0個案管理師的功能,來協助設計最佳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