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公寓升級 更高貴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市府重新委外經營的台南市長青公寓,五月即將開張營業,由於經營團隊已在關廟區經營長照機構,且月費高達三萬多元,不少有意入住的南市長者擔心屆時會「住不起」,議員邱莉莉十八日建議社會局應和業者溝通,在合理、公平前提下,讓更多想住長青公寓的長者能如願。
根據社會局調查,台南市六十五歲以上長者有二十四萬五千人,其中有安養需求的約有百分之三點四、相當於八千三百人,這還不包括失智、失能者。市府在民國八十五年斥資三億元興建長青公寓,但使用情況並不理想,一○二年底市府再向中央爭取補助七千萬元整修轉型多層級老人照顧福利機構工程,納入失智、失能老人需求以提高使用率。
邱莉莉表示,去年底市府和民間業者簽約,將長青公寓委外經營,委外契約期從今年五月起算,長達十年十一個月之久,有市民向她陳情表示有意願入住且想瞭解收費價格,但業者尚未公告,由於業者在關廟區的商業型長照機構收費,月費介於三萬三千元至三萬八千元之間,如果長青公寓也比照收費,那恐怕「無錢入住」。
邱莉莉表示,長青公寓屬公辦民營,且兩年前還由政府出資七千萬元整修,雖然業者的收費需考量盈虧,但仍應基於服務提供項目、位置地點和興建動機訂出收費,目前業者尚未將收費標準表送社會局核備,但社會局應主動溝通,不應由業者片面訂價。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針對長青公寓的收費,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表示,與業者簽定的合約是自負盈虧,所以對業者提出的收費標準,社會局僅能「核備」。
老人福利科指出,此次長青公寓委外,業者可經營安養、養護、失智照護以及長照中心,市府收取的權利金是以床位計算,如果入住一百床以下,每月權利金九萬;超過一百床,每十床增加一萬八千元,最高床數是二百,最高權利金每月二十七萬元,另業者也要配合市府提供公費的低收入戶床位。
老人福利科表示,經營的樹河社會福利基金會是評鑑優良的經營團隊,市府委外提供的長青公寓僅硬體設備,基金會還需投資,且若依經營品質收費,的確可能不會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