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台四百年,不忘顏思齊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台灣史研究者喜歡將1624年視為台灣命運的轉捩點。因為這一年,顏思齊率領一幫海商集團來台灣,在雲林、嘉義一帶開拓;隨後荷蘭被明朝海軍包圍,退出澎湖,轉到大員(現在台南)。故宮曾辦過的展覽,即聲稱這一年是「台灣的誕生」,然而事實果真如此?

事實上,荷蘭占據澎湖是1622年7月,本來他們想攻占的是澳門,被葡萄牙打敗,才退到澎湖。其目的,不是要開墾澎湖,而是想利用澎湖靠近福建的地形,作為港口,和明朝貿易,當然,也想藉機出去打劫馬尼拉的西班牙人。因為西班牙人藉由馬尼拉,和福建月港(現在的廈門)進行貿易,大賺其錢。

西班牙爽賺的原因是他們殖民中南美洲,在那裡開採銀礦,而明朝是白銀當貨幣,所以中南美的銀子運到馬尼拉,而月港的福建商人則帶著絲綢和瓷器等,來馬尼拉交易,兩邊都獲得大利益。明朝學者周起元稱,月港是「天子之南庫」,而西班牙則稱這一條航線是「黃金航線」。

談起大航海時代,過去學者總認為,是因歐洲航海技術的進步,地理大發現,因而促成了全球化的開端。此一時期也被稱為「世界經濟體系」的初建階段。然而,若從經濟角度看,原本為了找尋香料而航行到東方的歐洲國家,很快發現香料用量有限,不久即崩跌,因而真正能支撐起遠洋貿易的龐大開銷成本的,必須是有高經濟、高獲利價值的商品。於是絲綢、瓷器取代了香料,成為主要商品。

荷蘭來澎湖,當然是為了搶絲綢瓷器的生意,所以要求明朝給予獨家貿易權。而1622年時,正是荷蘭與西班牙打獨立戰爭的時期,所以搶生意也是在削弱西班牙的財政。然而明朝並不買帳。原因很簡單,明朝官員說:「荷西戰爭是你家的事,與我家貿易何干?我們平行交易,互不相涉。」結果荷蘭不甘願,出兵攻打明朝沿海,俘虜了商船、沿海居民,搶了貨物。

明朝無法忍受,有意讓荷蘭退出澎湖,轉到大員做貿易。於是就有1623年荷蘭人到台灣做生意的遭遇。他們到台灣才發現有另一個來自日本的福建海商李旦,來收取去年訂的4千擔生絲。荷蘭人眼紅想買。但李旦告訴他,這是去年下的訂單,你如果要,就今年下訂,明年取貨吧。

荷蘭沒辦法,只好乖乖下訂金。只是紀錄中,他們叫「貸款」。而李旦和顏思齊是合夥人,他們都是居住在日本平戶的福建海商。因此明朝高拱乾的《台灣府志》記錄顏思齊是在天啟元年(1621年)來台灣,就是非常有可能的。李旦在日本經商頗為成功,取得了德川家康的御朱印狀,可以用日本船商的身份合法進行海上貿易。只有明朝還不許日本船進入,所以他們都相約來台灣貿易。而且從1617年開始,已進行了好幾年。

所以1624年,荷蘭到台灣的時候,顏思齊已經在台灣了。他有十幾條中式帆船,於是荷蘭就約他說,你願不願意,跟我們「去馬尼拉工作」,也就是去搶劫馬尼拉的西班牙人。他派出了鄭芝龍帶隊跟荷蘭合作,開啟了鄭芝龍的大海盜生涯。而鄭芝龍後來受招撫,成為跨國大海商,恰恰是鄭成功反清復明的根基。甚至鄭成功趕走荷蘭人時,他的說法也是:「我只是要來取回父親的故土。」

從顏思齊到鄭芝龍、鄭成功父子,這是決定台灣命運的關鍵,而顏思齊到台灣,正是1621年,距離今年,正是四百年。

連橫在《台灣通史》讚譽顏鄭二人是「手拓台灣之壯士」,今年是顏鄭開台四百年,至今還不見有任何紀念的活動,實在是太對不起開台的先祖先烈了。然而嘉義、雲林、台南,這三個影響最深遠的縣市,能否有所作為,為台灣先民這一段勇敢開創的歷史作一個見證呢?

(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