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3族群」免評巴氏量表可請外籍看護...明年上路?衛福部:要再與勞動部開會評估

衛福部討論開放「3族群」免評巴氏量表,但是否明年上路還要再與勞動部討論。(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12日會同勞動部,就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工相關資格條件,邀請民間團體、醫療及長照專家召開諮詢會議,蒐集實務經驗及相關意見。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指出,民眾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係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所定之資格條件,除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專業評估之外,尚包括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項目之一之資格。

開放「3類人」免評巴氏量表

簡慧娟表示,為方便有全日照護或嚴重依賴照護需要之民眾有多元認定之方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12日諮詢會議主要就已接受長照服務需求評估、經臨床失智評估量表診斷,以及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進行討論。初步結論如下:

1. 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2. 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CDR=1以上)。

3. 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增加兩類別: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簡慧娟表示,目前預估受惠族群將有60萬人,包括失智症患者約20萬人、長照族群約30萬人、特定身障者約10萬人,但她表示也不是每個人都會來,有需求才會申請。

明年上路?社家署:要再與勞動部開會評估

至於是否明年會上路?

簡慧娟僅表示,上路時間屬執行細節,「今天沒有就執行細節討論,後續會再盡快與勞動部進一步討論,整體配套、發規會再做通盤評估和規劃檢討,再跟外界說明。」

那麼10月份第二次與勞動部協調會議是否會著重在執行面上?簡慧娟表示,「第一個是討論可行性,因今天各界提出很多意見,可行性和執行細節都會再做通盤檢討。」

另外,與會代表提出擴大重新聘僱免評對象範圍,將另由勞動部蒐集意見後通盤檢討。衛福部強調,後續將儘速整理會議意見,就執行可行性及相關細節,與勞動部進行討論後,再進一步對外界說明,以完成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元認定方式,讓有需要的民眾都能順利申請聘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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