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捐贈公益空間 可改代金

板橋的新北市銀光未來館是公益回饋空間,提供市府設置長者設施。(本報資料照片)
板橋的新北市銀光未來館是公益回饋空間,提供市府設置長者設施。(本報資料照片)

開發業者捐贈市府公益空間立意良善,卻常因不符需求成了蚊子空間,徒增管理困難。新北市府公告最新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未來經市府評估若無公益空間需求,可改折繳代金,由市府闢建更迫切需求的公共建設。

新北開發案如火如荼,開發商因獲得市府容積獎勵,依規定須提供公益空間回饋給市府作為托老、托育、社宅或是其他市府空間。

但有時回饋空間不符市府需求,甚至與其他公共空間產生競合,反造成市府管理困難,新北市長侯友宜就曾在議會答詢時直指「又大、又漂亮,就是沒人用」。

最新修正的都市計畫新北市施行細則指出,未來開發商捐贈的公益設施,若經過市府評估沒有需求,可改採代金,已捐贈部分,市府可依市有財產規定處分。

城鄉局都市計畫科長鄧博仁表示,折繳代金的估價標準包括持分價格、興建費用與對應停車空間,相關公式都已上網公告。

另外,此次修正案還包括增訂捷運設施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與開挖率,希望加速捷運建設。鄧博仁指出,土地下方因捷運穿越無法開挖,容積屬於補償性質與獎勵有所區別,因此放寬不受到容積率一般地區1.2倍、都更地區1.5倍上限,希望加速捷運建設。

這次修正也新增保安保護區、溫泉專用區通案容許使用規定,未來台北水源特地區、烏來水源特定區都可有限度修繕,符合實際管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