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花母蟹8/1起至年底禁捕禁售 (圖)

為維護海洋漁業資源永續發展,漁業署公告開花母蟹等蟳蟹類,1日起至12月底期間一律禁捕,漁船或漁民誤捕,不論死活應立即放回大海,不得攜帶入港或持有,也不得販售,否則依法裁處。

中央社 1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