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倒孕婦胎兒不保 判刑6月

中國時報【謝瓊雲╱彰化報導】 彰化縣55歲林姓婦人,去年6月為客戶將完成車體變更的小貨車開往彰化監理站驗車,回程撞倒騎機車的梁姓孕婦,導致懷孕24周梁女跌倒受傷,腹中胎兒當晚緊急剖腹後仍因呼吸衰竭死亡,彰化地院依業務過失傷害,判林婦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去年6月15日,僅領有普通自小客車自排駕照的林婦,違規駕駛手排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溪路1段的產業道路岔路口,撞上25歲梁女騎乘的機車,導致梁女人、車倒地,造成其右側骨盆及髖臼骨折。已懷孕24周又5天的梁女,經緊急送醫急救後,無生命危險,胎兒緊急剖腹產,仍因不足月,於晚間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審酌,林婦無照駕駛手排車,行經閃光紅燈路口未減速慢行、讓幹道車先行,肇生車禍,但嬰兒死亡部分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賠償損失,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