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警判無罪 最高法院撤銷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闕姓男子5年前開車未熄火在車上昏睡,員警據報前來處理,他驚醒後竟猛踩油門衝撞,導致員警險遭拖行,闕男逃逸後遭警方循線逮捕,新北地院將他判刑1年10月,高院認為無法確認開車撞警的人是闕男,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判決有違經驗法則,昨撤銷發回更審。

檢方起訴指控闕男在2014年7月24日晚上6點,把車子停放在新北市一處巷弄於車內昏睡,路過民眾見車未熄火擔心不測,於是通知警方前往處理,新北市三重分局黃姓及陳姓員警到場後,呼叫並拍打車窗,但闕男趴在方向盤上沒有反應。

警方通知消防隊員到場擊破後車窗以開啟門鎖,闕男驚醒後,竟猛踩油門撞擊前方的警用機車後逃逸,過程中還撞傷路人。

新北地院斥責闕男無視公權力的執行及員警安危,且犯後飾詞圖卸責任,未能正視自己的過錯,毫無後悔之意,依損壞公務及開車肇逃判刑1年10月。

但高院認為依據現場照片及監視錄影畫面等資料,無法證明闕男開車撞警,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調查後,認為高院未傳喚2名員警到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也未調查應調查事項,逕行改判闕男無罪,疑有速斷之嫌,所以發回高院更審釐清。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賣房偷渡來台尋愛女 母抱骨灰返越南
我心情不好!與女友吵架 竟持槍沿街掃射
為丈夫違法案件行賄 婦人涉貪污罪被起訴
搖晃7月大男嬰致死 印尼女遭判7年6月
機房剋星!工程師轉警職 瓦解詐騙集團

______________

有話想說?歡迎投稿>>>【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