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未讓行人挨罰 高雄男遭扣押薪資所得秒繳清

日前台南發生媽媽牽3歲女兒走斑馬線遭撞,媽媽重傷、女童不幸遭輾命殞,行人地獄及交通亂象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高雄吳姓男子就被發現,短短2年間交通違規竟高達24件,滯欠罰緩共2萬860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祭出扣押薪資所得,這才逼得吳男火速繳清。

據統計,高雄分署近期已接獲33件違反修法前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交通裁罰案件,高雄40歲吳姓男子自109年至110年間交通違規行為高達24件,其中包含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行駛於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交通罰鍰金額達2萬8600元,不過吳男通通逾期未繳,分署調查後扣押吳男薪資所得,吳男得知事態嚴重,隨即繳清滯欠罰款。

無獨有偶,除了吳男,高雄還有50歲劉女也是轉彎未讓行人,遭裁罰2600元,另還有44歲鄭女騎機車轉彎未讓行人、闖紅燈,分別遭罰1500元,與2700元,高雄分署受理交通違規案件後通知繳款,但兩人也遲遲未自動履行,高雄分署同樣扣押兩人存款,兩人得知存款帳戶被扣押後,也立即繳清案款。

高雄分署表示,立法院今年4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提高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罰責,將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如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吊扣(銷)駕照。

高雄分署提醒,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人人有責,建置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需要大家同心協力配合;駕駛人騎車或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切勿搶越、逼讓,以免不慎造成行人傷亡,或違規受罰。對於各種類型的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均將持續深化執行,杜絕違規人蓄意拖欠罰鍰及漠視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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