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平交道撞火車 駕駛判2年半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曳引車駕駛彭永庄前年在桃園闖越平交道,撞上行駛中的太魯閣列車,造成列車司機蔡崇輝當場死亡、26名乘客受傷,彭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院認為彭犯後無悔意,也未與被害人和解,加重改判2年半。全案可上訴。 案發當時,堅守崗位將傷亡降低,卻不幸英勇殉職的台鐵司機蔡崇輝,事後被認定「非冒險犯難」,引發爭議。後來,考試院改認定蔡在完成煞車和鳴笛的標準程序後,仍持續鳴笛示警,已超出一般司機作為,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要件,全案出現逆轉。 判決指出,101年1月17日上午8點多,彭駕駛貨運曳引車,從桃園縣楊梅市永美路,往幸福水泥工廠行駛,行經平交道時,他見警鈴已響及閃光燈已示警,明知火車將經過平交道,卻執意闖越。 蔡崇輝駕駛的北上太魯閣號列車,行經該處,蔡雖緊急煞車,仍撞擊曳引車車斗,致火車車頭及前4節車廂脫軌,蔡頭胸部重創骨折,送醫前死亡,另有26名乘客受傷。 此次意外影響列車150列次,誤點時間計約5000分鐘、旅客人數約7萬人,恢復通車時間耗費16小時;事後,台鐵與被害人、家屬提起民事求償2億多元,目前仍在桃園地院審理中。 刑事部分,一審將彭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彭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且無悔意,也不願與被害人及其家屬和解,因此加重刑責,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彭判刑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