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冬季交通事故 內湖警深入地方宣導交安

圖一:內湖分局前進轄內公司宣講交通安全

【記者 薛秀蓮/台北 報導】內湖分局分析轄區車禍案件,肇事原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及「左(右)轉彎未依規定」居多,發生時間以「17~19時」、「9~11時」及「7~9時」居多,為防範交通事故發生,內湖分局前進轄內雄獅旅行社等公司實施交通安全宣導,增進駕駛人危險感知能力,提早防禦採取措施預做準備;例如行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變換車道應顯示方向燈、遵守速限並配合警察(義交)人員指揮調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圖二:內湖分局前進轄內公司宣講交通安全

另經分析以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之高峰期,因民眾利用冬季進補及歡聚飲酒,導致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因此內湖分局走訪轄內薑母鴨、羊肉爐等易飲酒處所,積極宣導「勿酒後駕車」、「指定駕駛」及店家「代客叫計程車」等觀念,以防止酒駕事故發生。

圖三:以實際案例宣講交通安全

圖四:內湖分局走訪店家宣導勿酒駕、指定駕駛

內湖分局提醒民眾,為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將持續針對轄內易肇事路口(段)加強違規取締,希望市民務必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圖五: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圖六:行車應遵守標誌或標線之速限規定,勿超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