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產品 依活動性質選擇不同係數

防曬產品聰明選,防曬係數並非越高越好。(記者王正平攝)
防曬產品聰明選,防曬係數並非越高越好。(記者王正平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炎炎夏日艷陽高照,抵禦紫外線侵害,除了穿淡色長袖衣物、戴帽子、太陽眼鏡或撐陽傘外,就是選擇防曬產品。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市售防曬產品琳琅滿目,購買前需議看外包裝SPF及PA標示;但防曬係數並非越高越好,而是要依活動性質選購合適防曬係數之產品。

衛生局指出,防曬產品標示SPF之防曬係數,是指經紫外線照射,受防曬劑保護皮膚產生紅斑之最少紫外線量相較於無保護之比值。假設一般人在太陽下曝曬10分鐘會曬傷,使用SPF 15之防曬產品,則是150分鐘才會曬傷。

標示PA之防曬效果則是用加號來表示。PA+:延緩皮膚曬黑時間2~4倍,以此類推PA++++:延緩皮膚曬黑時間16倍以上。故首先需了解防曬效果,且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來使用,避免曝曬在強烈陽光下,牢記「防曬123:1要、2擦、3遮」守則,戰勝豔陽。

衛生局提醒,防曬產品使用前應先進行小範圍皮膚測試,以確認是否會發生過敏反應;並於使用後徹底卸粧清潔,以免引發刺激或過敏等症狀。

若發現有不良品,像是變色、異味、過期或包裝毀損等狀況,也要立刻向食藥署「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集結眾人之力一起為產品把關,促使廠商提升產品品質,保障民眾防曬產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