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如何申請?薪資怎麼算?老闆不給假如何投訴?家長必看懶人包

本土疫情加劇,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全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至5月28日,家長依規定可請「防疫照顧假」。究竟防疫照顧假的申請資格是什麼?請假時需要注意哪些事?

防疫照顧假申請規定。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防疫照顧假申請規定。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誰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期間,家長其中一人需要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就具備申請防疫照顧假的資格。

此外,在延後開學期間,若私立、非營利幼兒園自主停課,或家長想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亦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而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防疫照顧假薪資怎麼算?

防疫照顧假是針對防疫的特別應變措施,作為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防疫照顧假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併行(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並無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但由於防疫照顧假非公假性質,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交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不過,財政部賦稅署也祭出獎勵措施,雇主若願意支薪,在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可適用紓困條例,達到「加倍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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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雇主不給放假,該找誰申訴?

當符合條件的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時,雇主應予准假,並不得將其視為曠職,或扣發全勤獎金、予以解僱等處分。雇主亦不能強迫勞工改請其他假別,或要求員工先將其他假別請畢,才能申請防疫照顧假。

違反規定者,依勞基法第22、38、43條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罰鍰。若勞工在申請防疫照顧假時遭遇困難,可撥打1999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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