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秋冬新冠肺炎入侵 中巿府籲無法在家居檢者入住檢疫替代所

臺中市政府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指引成立「居家檢疫替代所」,提供無固定住所、無法在自宅進行居家檢疫的市民、在臺中市就學及就業者入住,目前已成立22處居家檢疫替代所,共計1,283間客房,收住5,376位完成入境後14天居家檢疫者,現有居家檢疫替代所收住量能足夠,臺中市政府呼籲無法在家居家檢疫者應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全民共同防疫。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為降低居家檢疫者在檢疫期間的傳染風險,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嚴格審核居家替代所成立的各項防疫措施,成立後也定期在每月辦理跨局處的聯合查核,確保各替代所的防疫沒有缺口。

目前替代所總收住量能足夠因應現階段所有入境者的居家檢疫需求,也建立有意願成為居家檢疫替代所的旅館業者潛在名單,倘後續有緊急需求時,可以立即擴增收住量能,因應未來不確定疫情。

觀旅局說,不同於其他縣市的防疫旅館,臺中市的居家檢疫替代所沒有對外公布名稱。有需求的設藉市民可透過民政局、戶藉地或居住地的區公所,在台中市就學學生可透過教育局,就業者(如產業移工)可透過勞工局等單位申請居家檢疫替代所入住。

提醒民眾千萬不要隨意到網路或訂房平臺訂房,以免讓自己置身受感染風險中,也可能造成社區感染的防疫漏洞。如果旅宿業者違反規定擅自收住,經查獲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裁罰。

如接獲居家檢疫者提出入住需求,應聲明配合政府政策不受理入住,切勿因貪利及存有僥幸心態,而造成防疫破口,增加疫情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