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金融詐騙納入評鑑指標 金管會:4月中旬啟動永續金融評鑑作業
金管會為強化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及實踐ESG的能力,引導消費者、投資人及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之措施,今天發布第二屆永續金融評鑑指標,相較首屆主要差異在於擴大受評機構範圍、調整指標權種面向、簡化指標內容,納入防範金融詐騙等新興永續議題等,預計於4月中旬啟動評鑑作業。
金管會表示,第二屆評鑑作業方式、評分程序等原則與首屆相同,而與首屆評鑑差異重點包含:
一、 擴大受評機構範圍:除第一屆受評機構外,新增上市櫃金控之證券子公司14家、資產管理規模6,000億元以上之投信業5家、上市保險業3家。計34家銀行業者、28 家證券及5家投信業者、9家產險及8家壽險業者,合計79家金融機構接受評鑑。
二、 調整指標權重及面向:第二屆指標延續原訂「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構面,惟調整各構面權重均25%,並於永續發展綜合指標新增創新商業模式面向。
三、 簡化指標內容及題數:第二屆指標參採受評業者意見,整併部分指標題組後,簡化為銀行業111題、證券業113題、保險業107題。
四、 將新興永續議題納入第二屆評鑑指標:包括防範金融詐騙、支持國內文化活動及產業、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投融資關鍵戰略產業、友善職場等議題。
金管會表示,第二屆評鑑作業預計於4月中旬啟動,由金管會、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等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就受評機構揭露之112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並審酌受評機構自112年12月底至113年12月底重大監理缺失及重大負面社會輿論情形予以扣分,預計於113年12月底前按各業別評鑑總分,分別公布前20%名單,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