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違規轉運出口 海關加強查核偽標產地

海關將持續加強查核偽標產地,防範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產品透過我國違規轉運出口。臺中關表示,業者應確認出口貨物符合貿易法及相關原產地認定規範,始可標示MIT申報出口,以免受罰。

臺中關指出,進口貨物未經加工,或是在臺灣加工,未達實質轉型標準,不得標示臺灣製出口。所謂實質轉型的認定須符合下列三種之一:一、進口貨品經加工後所歸列的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與加工前不同者,如進口鋁錠之稅則號列為「760120」,加工成鋁製輪圈後稅則變成「870870」出口。二、進口貨物經加工後附加價值率超過三五%者。例如進口手工具,在臺灣加工所增加的貨品價值超過三五%。三、特定貨品(如「太陽能級矽晶棒」及「太陽能級矽晶錠」),符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之重要製程者。臺中關表示,海關將持續加強查緝違規標示產地,若經查獲產地標示不實,將依規定送請經濟部國貿局依法議處,罰鍰經修法後提高為新臺幣六萬元至三百萬元,並籲業者正確標示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