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注意!沈慶京、彭振聲涉京華城弊案抗告被打臉 確定押2個月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資料照。陳品佑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資料照。陳品佑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昨天聲押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准,而之前遭收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其助理吳順民4人均提出抗告反制。高院剛剛裁定駁回沈慶京、彭振聲及吳順民抗告,3人確定羈押2個月,應曉薇部分仍在審理中,柯文哲部分則尚未提出。

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沈慶京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可以證明有可能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合議庭認定他有逃亡之虞,他雖曾戒護就醫,但目前已返回看守所病舍繼續治療,沒有罹患重病不能羈押的情形。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確定羈押2個月。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確定羈押2個月。資料照。廖瑞祥攝
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確定羈押2個月。資料照。呂志明攝
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確定羈押2個月。資料照。呂志明攝

合議庭也認為,吳順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而他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無法用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的必要,原審裁定沒有不當,因此駁回抗告。

至於彭振聲的部分,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的犯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事實足認他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性,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的必要,原審裁定並無不當,也駁回抗告。

至於彭振聲主張身體狀況無法羈押,但合議庭認為,他並沒有罹患重病不能羈押的情形,不採信其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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