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喜聊天室 》台灣媒體的社會公器在那裡?

英國《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 去年底專題報導,感嘆美國的新聞媒體愈來愈政治立場,紛紛失去了媒體做為第四權的社會公器的功能。台灣的總統大選和立委改選的選戰從去年九月以來也進行的如火如荼,我們也靜下心來看看國內的傳播媒體,從電子、印刷和數位社群自媒體,能夠不隨著政黨隨風起舞的真的是鳳毛麟角。 
 
根據台灣AI Lab最新有關假訊息的追蹤報告顯示,一系列針對2024台灣總統大選假消息的協同操作正在Facebook、TikTok、PTT和YouTube等主要社交平台上進行,並通過大量的假帳號的串聯傳播,試圖帶動輿論和民意風向,進而影響民眾的認知心理和投票行為。 
 
獨立、可信、中立,同時擁有國際視角、深度、廣度和維度,是社會大眾對傳播媒體的期許,也是媒體本身應有的自我要求。傳媒在民主社會中與政府、議會和司法機構並列為「第四權力」。新聞界是自由的,受憲法保護,對國家、社會以及對其本身當然應具有管控功能,特別是AI人工智能已經愈來愈有生成新聞、消息的新時代。 
 
新聞媒體的信賴危機 
5.58 分,標準差為 1.86,媒體工作者的平均可信度為 5.57 分,標準差為1.9。將兩樣本的可信度評分與量尺中間值5.5分進行差異檢定, 結果發現不論是一般大眾或媒體工作者,其對於臺灣整體媒體的可信度評分都未顯著大於中間值 (5.5 分),顯示受訪者對於臺灣媒體的信任度都不高,甚至許多人都傾向認為臺灣媒體是不可信的。

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AI Lab)創辦人杜奕瑾,圖/擷自台灣 AI Lab

德國政府對於新聞傳播的督導和管理十分值得借鏡。德國政府將醫療、教育、住宅和媒體列為特殊的第四產業,源於德國憲法明確做為德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的那一刻,政府要盡其所能地提供在醫療、教育、住宅的最佳福祉和受媒體報導的最大公平。而媒體報導的最大公平講求的是媒體的從業人員和機構都有嚴格遵守法令,並且切身履行職業倫理規範。 
 
《新聞法》規範新聞工作 
 
德國的新聞媒體受聯邦共和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基本法》中第 5 條規定:「人人有權以言論、文字和圖片表達和傳播自己的意見,並有權不受阻礙地從普遍可得的來源獲得資訊。」能證明自己從事記者工作的人員都擁有從國家主管部門獲得資訊的合法權利,部分不受嚴格的資料保護法的約束,並且有拒絕作證的權利,以不被迫透露其消息來源和線人。 
德國《新聞法》為新聞媒體和記者工作定了行為規則。共同承諾,不接受任何危及其獨立性的利益;報導時,平衡隱私和保護個人榮譽與公眾的知情權,不應被聳人聽聞的轟動事件主導,也不應歧視或冒犯任何人的合法權益。 
「盡職調查」是德國新聞業自律的一大特色。此一職業倫理守則規範了記者在發佈新聞之前必須仔細檢查新聞來源和內容。如果不能證明某些言論或報導的真假,報導時必須在文章中明確標出。報導不得與廣告混雜。讀者必須可以清晰識別廣告與新聞的分開處理。如果媒體歪曲了某個人或某個事實,有義務在相同的位置上發表反對陳述。此外,如果對事實的陳述有嚴重的疏漏,或是惡意造假,則被要承擔法律責任。 
反對陳述權和政府督導 
被報導者擁有的「反對陳述權」也是德國政府規範媒體一項特色。如果個
人、組織或企業感到自己作為的相關者陳述受到媒體不正確的報導,擁有法律保障的反對陳述權。被報導者對於不正確的報導可以要求媒體在同一媒介上以相似的篇幅來發表事實的看法。  
政府的新聞和廣播委員會則將監督新聞的公平、平衡、真實對待原則是否得到遵守。如果媒體違反了《新聞法》,公民都可以向委員會投訴。如果被審定違規,媒體將會收到不批准信,或公開譴責函。 
反觀台灣媒體針對民眾爆料新聞的查核方式則有改善餘地。根據蘇蘅、陳家倫、王思勻的研究發現,民眾雖然理解媒體商品化的事實,卻對媒體的爆料功能存有伸張社會正義的期待,而支持爆料文化的民眾也較信任媒體及其報導內容,但支持爆料文化的民眾,還是希望媒體可以扮演監督政府施政與增進民眾生活知識的積極角色,而非只是一味地批露資訊。這樣的結果再次重申了媒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 
台灣的電視和數位媒體普遍鼓勵民眾爆料,但只強調保留刊登、編製標題、刪修、移除稿件內容的權利,或要求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然而對維持新聞的正確性和正當性而應有的查證、平衡報導等原則並無充分揭露或適當說明,實應改進。 
期待台灣媒體堅守公器 
即或德國對媒體有較台灣嚴謹的法律和倫理規範,近年來媒體的正當性也愈來愈受到質疑。原因是,德國近年的政治、經濟、內政、外交,乃至社會、文化、移民、難民等等問題等立場衝突愈來愈大。媒體在這些事件的報導中動輒得咎,經常被特定政治立場的民眾視為偏頗,成為眾矢之的。台灣媒體近年來也面臨同一困境。 
台灣媒體今後要面對的社會大眾有關政治立場的質疑,也必須面對網路時代新聞業結構變遷的挑戰,但又更被期待在各種意識型態衝突的社會裡,且能維繫自由民主的價值於不墜,責任艱巨而且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