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堂,請慢走…

當他手上拿著相機,尋找他的虛無時,我手上拿的是電吉他,正學著滾石樂隊(The Rolling Stones)複雜的和弦。

張照堂年長我七歲。

我們之間很多故事都發生在那幾年裡,他的書房裡有很多的書,很多的黑膠唱片,和一些奇怪的收藏,牆上掛著進口鮑布.迪倫(Bob Dylan)的大海報,以及其他搖滾樂手的圖片,我們可以在書房裡聽一個下午的音樂,或者興之所至的聊一整晚,大嫂會貼心的為我們準備宵夜,那時他的孩子世和還戴著矯正眼鏡。

之後兩年的兵役期間,苦悶的軍旅中,我偶爾會收到照堂的來信。

1971年,我們和其他八位朋友在臺北一起成立了「V10視覺藝術群」,我是裡面年紀最小的,那也是我這輩子的影像生涯裡,唯一加入過的團體。

當年照堂在中國電視公司當攝影記者,參與王曉祥製作的當時少數質感很高的電視節目──「新聞集錦」,裡面介紹了世界各地不同領域的藝術家,有時節目中也有照堂拍攝的類紀錄片與類MV,發揮了他厲害的影像、剪接及配樂功力。

我二十歲時候,跟葉政良與周棟國一起舉辦現代攝影三人展,照堂和曉祥特別在政良家的屋頂,為我們製作了一個有趣的訪談,那可能是我進入藝術圈以來,我、以及我的作品第一次出現在臺灣的電視螢幕上。

作家黃春明找到了一筆資金,計畫製作一系列有關臺灣民俗的紀錄片,他找到了我,也找到了照堂,那時候剛開始學習操作16mm攝影機的我,短暫的成為照堂的助手,我跟著他們走訪在臺灣的鄉間山野,嘗到了我人生中唯一的一粒檳榔,經歷了一段冒險好玩的影像旅程。

1973年我退伍了,直到1975年的春天赴法,這段時間我仍舊常常和照堂混在一起,那時候林懷民剛從美國學舞回來,在臺灣創立了「雲門舞集」,照堂把這個記錄現代舞的工作機會交給我,雖然,當時的我,對現代舞的拍攝還是一片空白。

1970—1975,張照堂,與我。

那是一段年少青澀的歲月,沒有報導攝影、鄉土文學這些名稱,記憶中,有著《文學季刊》、《文星雜誌》、《劇場》、《設計家雜誌》,明星咖啡、田園咖啡、野人咖啡,警察在街上抓長髮,吉他、黑膠唱片、搖滾樂、洗照片的藥水味,以及,照堂家的書房。

請好走……好奇你會帶著什麼音樂去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