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霞飯店內訌官司二審逆轉 三代吳健豪改判賠嗆上訴

台南知名台菜店「阿霞飯店」去年初傳出家族商標權糾紛,二代、三代鬧上法院,一審認為三代透過網路行銷,沒有涉及侵權,但二審結果逆轉,三代被認定違約,應賠償450萬元。

紅蟳米糕手工拼盤端上桌,光用看的就很美味,這些都是,台南知名老字號餐廳,阿霞飯店的招牌菜,也是在地人最愛的好滋味。

阿霞飯店去年初傳出家族商標權糾紛,二代、三代鬧上法院,就是因為阿霞飯店除了實體餐廳外,在網路上也銷售年菜產品,而這兩部分是不同經營體系,由飯店吳姓家族所協商。不過吳家二代成員認為,第三代在網路行銷方面違反了協議,甚至接受媒體採訪,因而訴諸法院。

一審判決認為第三代並沒有違約,但他創建的另一個品牌「錦霞樓」,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因而在這部分判他侵權,需賠償50萬元,不過案件進入二審後大逆轉。

法官認定,第三代在未經二代同意情況下,透過臉書、IG進行宣傳,屬於違約行為,規定他只能使用傳單、招牌等實體廣告方式進行宣傳,因此法院改判第三代須賠償4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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