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漲電費卻漲租! 內政部出手:已掌握業者、最重罰50萬

本月15日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路,不過有租客出面向媒體控訴,房東變相漲房租。針對此情況,內政部今(23)天表示,已掌握個案房屋業者將查明實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仍不改正,依消保法規定,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內政部指出,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讓租屋電費計收更加公平合理,符合實收實付原則,並未造成實際電費負擔增加,更呼籲房東不應以此作為調漲租金理由或巧立費用名目,將電費轉嫁房客負擔。

內政部進一步強調,房東如果違反租屋電費新制規定超收電費,或於租約期間以變相方式逕行調整相關項目費用或調漲租金,均已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或檢舉,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仍不改正,依消保法規定,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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