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勞郡公校第2宗性侵 歸因於學校官員未盡責

維州特別大陪審團(special grand jury)針對勞登郡公校(LCPS)兩起性侵案的報告近日公布,指出第二起性侵案原本可避免,但因學校官員的疏失,以及學校官員、郡府警察、地方法院、郡府檢查長等機構之間的溝通不暢,最終導致第二名女學生被侵犯。

一名身穿女裝的男學生2021年5月在Stone Bridge高中女廁所侵犯一名女同學,隨後因此被懲戒轉學,但該學生同年10月又在Broad Run高中侵犯另一名女生,兩起案件引發社區譁然,大量輿論質疑勞登郡公校官員處理不當,知情卻不及時處理,州長楊京(Glenn Youngkin)2022年初上任後也大力推動調查,問責相關人員。

勞登郡公校教委曾試圖阻礙州檢察長邁爾斯(Jason Miyares)成立特別陪審團,表示公校已在獨立調查,州府不應越權干涉,公校教委會也以「律師和客戶之間有特權」為由,拒絕公布調查結果,但最終這些攔阻行為未果,州府續推調查,如今陪審團公布調查報告。

大陪審團報告指出,第二起性侵案件「本可以、也應該」避免,但卻因為學校官員的失敗,以及勞登郡公校官員、郡警調查人員、地方法院服務人員、郡檢察長辦公室等機構和人員的腐敗、溝通不暢,最終沒有避免第二宗案件發生。

此外,報告也發現公校學校行政單位和教委會之間鮮少溝通;陪審團沒有發現任何指向學校官員「隱瞞案件」的證據,但指出,勞登郡公校行政官員「從頭到尾都在尋求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以整個公校系統的利益為重」,並稱該公校官員對公眾和陪審團都缺少應有的公開、透明、坦承、和責任心。

勞登郡公校教委會主席摩爾斯(Jeff Morse)和副主席斯洛金(Ian Serotkin)在聯合聲明中表示,陪審團的報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LCPS公校官員有犯罪行為,但內容仍令人不安,他們要求在下一次教委會議時討論此報告,探討陪審團給出的相關建議和改正辦法。

大陪審團在報告中指出,若要避免相似狀況,勞登郡公校應與公眾分享資訊,保持公正透明,將學生轉學條例的正式文件和程序公開,增進公校行政官員、領導層、教職人員、校園警察等群體之間的溝通,公校與執法機構也要加強溝通,在處理困難和特殊情況時,要給教職人員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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