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現金放保險箱「違反經驗法則」 律師:還要繳租金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民眾黨主席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檢廉持續追查案情,有媒體報導,檢廉11日到第一銀行等行庫及分行調閱有關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查扣現金逾百萬元。陳佩琪昨日稱,2個保險箱都是她的,裡面各放50萬元,是給小孩及丈夫的不時之需。不過,律師黃帝穎認為,陳佩琪辯詞相當不合理,不時之需也會把錢放到銀行帳戶,才有利息收入。放保險箱,不僅沒有利息,一年還要繳交數千到數萬元不等的保險箱租金。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保險箱部分,陳佩琪表示,共2個保險箱都是她的,裡面除了金飾、玉器,還有各50萬現金,她有跟小孩講,如果出事可以有50萬、50萬可以用。陳佩琪更強調,「我們家的錢都是正當清白的錢」。

對此,律師黃帝穎在臉書表示,陳佩琪保險箱百萬現金辯詞違反經驗法則,陳佩琪說保險箱內的錢是她放的,2個保險箱各放50萬,是為了給小孩及丈夫以備不時之需。

不過,黃帝穎指出,正常人理財,就算是不時之需,也會把錢放到銀行帳戶,才有利息收入。相反的,若放到保險箱,不僅沒有利息,一年還要繳交數千到數萬元不等的保險箱租金,可見陳佩琪的辯詞不合常理。

黃帝穎並點出,陳佩琪將不明資金推給小孩有三大異常。第一,逛1.2億元豪宅全推給小孩,柯文哲現金買4300萬商辦後,居然還買得起1.2億元豪宅,陳佩琪從未解釋資金來源,只拿小孩成家當藉口。

第二,數百萬現金ATM存款給小孩,黃帝穎說,京華城案關鍵期間,陳佩琪ATM將錢存到自己及3名子女的帳戶,前後共60次,總計約619萬,錢從哪來?未能逐筆合理解釋。

第三,保險箱百萬元推給小孩,黃帝穎指出,百萬現金放保險箱沒利息,反而要繳租金,這不是正常理財,規避財產申報?財產來源不明?陳佩琪未解釋法律問題,答案竟然還是推給小孩。

至於這種行為有沒有構成洗錢?黃帝穎說明,洗錢防制的法律要件是,前提這筆錢是不法利益,可能是貪污賄款,故意用隱匿方式,例如之前陳佩琪透過ATM多次將近七百萬現金存入他人帳戶,或者是把錢藏到保險箱,就不合常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陳佩琪現金放保險箱「違反經驗法則」 律師:還要繳租金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陳佩琪親曝1628萬金流 何孟樺提疑點:她已是說謊成精
陳佩琪曝1628萬金流 吳靜怡:佩琪啊!誠實才是上策
酸陳佩琪「講瞎話漏洞百出」 黃瓊慧:檢調把她放外面每日一自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