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公有制是共匪搶劫民財的工具─以雙堠蒙河水庫為例

共產黨修建水庫攔河賣水、搶佔土地、販沙牟利……這些都是打著「土地是國家的,河沙屬於礦產資源,而按照黨的法律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進行。 (示意圖/Unsplash)
共產黨修建水庫攔河賣水、搶佔土地、販沙牟利……這些都是打著「土地是國家的,河沙屬於礦產資源,而按照黨的法律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進行。 (示意圖/Unsplash)


談到共匪搶劫,很多不太瞭解中共的人可能會覺得這種說法有些極端。儘管中共暴政統治中國淪陷區已近七十五年了,至今還有人對中共搶劫本質認識不清,我也不覺得奇怪。這不僅是因為中共篡改了歷史,還因為這是它用強大的宣傳機器不斷給人們洗腦的結果。

如果你瞭解中共所謂的「合作社」並非百姓自願加入,而是在拒絕加入就會被視為走資本主義道路而遭到迫害的逼迫下加入的,就不會認為說共匪搶劫是「極端」了。這正是我們應該不斷強調、讓世人瞭解中共的搶劫歷史,從而認清其邪惡本性的必要性所在。

當年老百姓一旦答應加入合作社,你的一切也就都不是你的,而變成所謂的「公有財產」了,包括你自身也變成黨的生產工具了。從中共搶到政權開始,七十五年的公然搶劫就都打起「國家」旗號公開進行了。不過有一點不同的是,自從所謂的「改革開放」(實際是部分的給人民鬆綁)後,搶劫就需要有個藉口,即在「公有制屬於國家財產」等等的遮羞布下進行了。

為了避免抽象,我將通過中共正在進行的山東雙堠蒙河水庫搶劫,來剖析搶劫是如何計畫和進行的。

雖然從表面上看,中共山東省臨沂市地方黨委要在一年中流水時間不足兩個月的蒙河上修水庫,是為了從中央財政拿到專案工程款從中牟利而設立的坑國害民的工程,可是實際上其中的利益卻遠不止是借機截留挪用或者貪污工程款這些…另外售賣百姓賴以生存的資源能夠得到的利益,要比工程款本身大得多。很明顯這些通過「上項目」就能夠變成現金的資源,共產黨的幹部們早在項目設立之初就已經考慮在內了。

千百年來,在蒙河兩岸沉積了1米、幾米,甚至數十米深、數百米寬……僅工程範圍就長達十多公里的大量高品質河砂。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粗略估算,僅從該水庫項目售賣河砂一項收入就超過一百七十億。當然這還是在抽取深度不是太深的情況下。而在專案設計之初,當時淪陷區的經濟還沒有陷入危機,河沙的市場價格超過現在三倍有餘……。 讀到這裡,朋友們是不是似乎看到了那些中共幹部當年在一起設計該專案時的貪婪神態?

不僅如此,回顧中共歷來建造水庫後河流下游沿河兩岸人民生活的歷史遭遇可知,河水被水庫攔截後,天旱時百姓無水可用,要用水灌溉莊稼需要花錢向政府(實際是共產黨)購買,否則農民就無水可抽取。夏天雨季洪澇災害到來河水上漲時,他們又不顧下游百姓的死活,在不通知百姓的情況下,選擇半夜開閘放水,水淹村民。

朋友們還記得去年河南省水漫地鐵和隧道的場景吧?更加可惡的是,當有人不解,詢問中共官員為何不通知百姓提前搬離後再放水時,官員竟然說,「如果提前告訴百姓政府要開閘放水,就需要賠償他們房屋、莊稼以及祖陵等等的損失。而這樣採取半夜放水,我們就說是山洪暴發自然災害,然後再把他們從水裡撈上來,再給他們幾瓶礦泉水和一些速食麵,他們不但沒有怨言還會對我們感恩戴德。你說我們應該怎麼做?」朋友們看到這些,是不是感到脊背發涼?

共產黨修建水庫攔河賣水、搶佔土地、販沙牟利……這些都是打著「土地是國家的,河沙屬於礦產資源,而按照黨的法律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進行的。

土地是國家的,可是國家還是不是人民的呢?說白了所謂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只是中共搶劫民財的工具而已。作為黨的工具,這樣的國家你應該愛它嗎?生活在共產專制下,人民被任意搶劫,還要被逼迫「愛黨的工具」,實在悲催可怕!

作者》陳光誠  中國山東盲人維權律師。從2005-2012年歷經共黨軟禁或監禁,期間並於2006年獲選《TIME》百大人物,2012年經美中政府談判後赴美,現為美國天主教大學人權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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