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安再電翁達瑞 「陳時奮」論文摘要相似

自稱旅美教授的翁達瑞先生,日前指控國民黨高雄市長提名人柯志恩,「曾經論文自我抄襲」,但是國民黨前青年部主任陳冠安表示,按翁達瑞先生的邏輯,陳時奮教授也有類似狀況,請問這對陳時奮教授公平嗎?」雖然翁達瑞沒有說明過,但外界盛傳,在中國大陸任教的陳時奮就是翁達瑞的本名。

陳冠安在自己的臉書「陳冠安 X 黨革青」再次對錢達瑞開砲,他表示翁達瑞根本就是爆料搞錯,柯志恩的兩篇論文是不同的內容,但是翁達瑞卻並未道歉,更並未更正,只是輕瞄淡寫的說「找不到柯志恩的博士論文是我的疏忽」,這叫道歉嗎?

陳冠安表示,「柯志恩的兩篇論文只有摘要近似,而不是文章內容。事實上,翁自己都承認兩篇研究樣本不同。」

「如果文章內容研究樣本不同,只是摘要近似,就叫抄襲,按翁達瑞這個邏輯,那標題有所相似,是不是也應該叫抄襲?」

陳冠安還發現,商管學者陳時奮教授,正好有不同的論文,摘要用字非常類似的情況。

我特別檢索了一位有名的商管學者「Shih-Fen S Chen」,中文名「陳時奮」,竟然發現這位教授某些文章的篇名和發表年限相當近似,包括:

2002年的〈Japanese Investors' Choice of Joint Ventures Versus Wholly-owned Subsidiaries in the US: The Role of Market Barriers and Firm Capabilities〉

2004年的〈Japanese Investors' Choice of Acquisitions vs. Startups in the US: the Role of Reputation Barriers and Advertising Outlays〉

2009年的〈A Transaction Cost Rationale for Private Branding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the Choice of Domestic vs Offshore Outsourcing〉

2010年的〈Transaction Cost Implication of Private Branding and Empirical Evidence〉

「以翁達瑞的邏輯,文章之精華的摘要相近,就是抄襲,那更精華的文章篇名如果類似,是不是也是抄襲?要被冠上學術不倫的污名?這樣的指控對陳時奮教授公平嗎?」

「我堅決反對這樣的指控,要為陳時奮教授鳴不平!我只是花些時間,概略看了這四篇論文的內文,而不是只看標題或摘要,就知道翁達瑞的邏輯絕對不適用在陳時奮身上。」

「這幾篇文章之所以標題上或是研究主體上相似,大概率只是陳教授在那段期間進行密集研究,因此密集產出。正如同柯志恩的當時般。針對相同研究主體,用不同理論或模型,或是用相同理論,針對不同研究主體來檢證,在學界,真的很常見。柯志恩如此,陳時奮如此。」

「如果翁達瑞堅持要用摘要相似就是抄襲的理論來檢驗柯志恩,那是不是也要指謫篇名相似的陳時奮?」

陳冠安之所以特別點名陳時奮,是因為包括前台大新聞學教授彭文正,以及時代力量國際部主任劉仕傑都點名,「翁達瑞」只是陳時奮的化名而已,而陳時奮也並不是在美國任教,而是在中國大陸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