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仲告凌濤、張斯綱、楊智伃涉誹謗 北院判拘役:未查證

凌濤、張斯綱及楊智伃於2022年9月29日召開「陳吉仲抄襲慣犯、騙錢達人,從研究人員抄到計畫主持人」記者會。(圖:國民黨YouTube)
凌濤、張斯綱及楊智伃於2022年9月29日召開「陳吉仲抄襲慣犯、騙錢達人,從研究人員抄到計畫主持人」記者會。(圖:國民黨YouTube)

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不滿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北市議員張斯綱、發言人楊智伃等3人說他是「抄襲慣犯」,提起刑事自訴,台北地方法院15日分別判決3人拘役50日至55日,可易科罰金。北院表示,3人未了解查證,有誹謗的間接故意。

凌濤、張斯綱、楊智伃於民國111年9月29日召開「陳吉仲抄襲慣犯、騙錢達人,從研究人員抄到計畫主持人」記者會,質疑陳吉仲過去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涉及抄襲,提及陳吉仲是「抄襲慣犯」等語。陳吉仲當時聲明反擊,國民黨排山倒海污衊與不實指控,罔顧學術研究「文章中引用文獻」標準及慣例。

陳吉仲指稱,國民黨不僅指控有標示作者及參考文獻中標明出處的論文寫作方式為抄襲、擾亂民眾視聽,甚至以納入一般慣用詞與專用詞等方式來計算抄襲比率。國民黨胡亂指控,鋪天蓋地抹黑,已傷害他的名譽,委請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凌濤、張斯綱、楊智伃涉嫌誹謗。

北院15日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凌濤拘役55日、張斯綱拘役50日、楊智伃拘役50日,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張斯綱、楊智伃與凌濤當天下午發表共同聲明回應,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後續將上訴爭取司法公道、捍衛民主政治常規,更期待二審法院作出公正判決、伸張正義。

北院判決書提到,被告3人在記者會言論發表前所做的查證,僅比對文字重複性,就陳吉仲是否有重複發表而構成自我抄襲,在文章已有引註的情形下是否仍構成抄襲,均未進行了解查證,在無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的情形下,即輕率以國民黨名義召開記者會。

判決指出,以被告3人擔任議員、發言人的資歷,以經過嚴謹查證的態勢召開記者會發表相關言論,並以簡報文字方式為之,凌濤接續於臉書發布言論,均經記者引述,並在YouTube直播,被告3人顯有散布於眾的不法意圖,有誹謗自訴人的間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