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仲喻萊劑「保健食品」 蘇偉碩招名威打臉2個錯誤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在討論萊克多巴胺議題時,曾用「人會吃一些保健食品」做類比,引發軒然大波,他隨後澄清原意是指萊劑是「飼料添加物」。毒物專家招名威與前榮總醫師蘇偉碩今(29)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網路節目《新聞不芹菜》專訪談到此事,兩人皆提到陳吉仲將萊劑比喻成「保健食品」是「口誤」。

蘇偉碩指出,根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豬飼料添加物分食品組和藥品組,食品就不能宣稱有療效,藥品則必須有藥證;萊克多巴胺雖然是藥,但台灣禁止使用,所以不會發藥證,加上使用萊克多巴胺的目的也不是用來治療疾病或替豬保健,它是為了替豬農增加利潤,透過增加飼料換肉率來達到經濟效益的藥。

蘇偉碩續指,陳吉仲的言論應為口誤,因為人吃藥是為了治病,而平常吃的才是保健食品。毒物專家招名威也認為,陳吉仲可能對萊克多巴胺有些理解錯誤,因為保健食品與萊劑都是用ADI(每日可接受安全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來計算,陳吉仲一時搞混才會這樣說。

招名威強調,任何東西都有毒,重點是要看劑量多寡,不然喝水也會死掉。根據台灣法規,一個50公斤的成年人要吃1.25公斤的豬肝、5公斤的豬肉才會超標,要超過最高無毒劑量則是要乘上10倍,等同是50公斤的成年人要吃50公斤的豬肉才會超出副作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