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移交犯人有前例 2016「石棺藏屍案」過程曝光
「港女箱屍命案」凶嫌陳同佳今(23)日上午出獄,他在牧師管浩鳴的陪同之下向媒體發言,表示自己有意願前往台灣自首,並向死者潘曉穎家屬及香港人民兩度鞠躬道歉。媒體詢問陳嫌:「是否覺得自己遭港府利用當作政治籌碼?」陳僅回了一聲:「對不起!」雖然陳嫌願意主動來台投案,卻遭我方拒絕,陸委會表示將會派出檢警赴港將其押回,盼獲得協助,但卻遭到港府回應:「不可能!」事實上,這並非是台港間移交犯人的首例,早在 3 年前的「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就曾引渡過一次,由於當時雙方司法互助不完整,台灣方面只能送交移民署來進行「引渡」。
▲2016 年 3 月 4 日,位於香港荃灣的 Dan6 工廈驚傳凶殺案。(資料圖片/翻攝自 topick)
綜合媒體報導,台港之間移交犯嫌,早在 2016 年 3 月 4 日的「石棺藏屍案」就有過前例。2016 年 3 月 4 日,位於香港荃灣的 Dan6 工廈驚傳凶殺案,一名 28 歲男子張萬里向女友表示要找一名男子追討債務,沒想到一去不返,事後張男被人發現在工廈內遭殺害,屍體則被放進一大塊水泥製的石棺內,涉案的4名凶嫌因為石棺太重難以移動,最後選擇逃亡來台。
▲發現凶嫌潛逃來台之後,香港警方在當月 31 日向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要求協助,刑事局則向移民署確認,發現 4 名嫌犯確實在 3 月 11 日入境台灣。(圖/翻攝自 orangenews)
發現凶嫌潛逃來台之後,香港警方在當月 31 日向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要求協助,刑事局則向移民署確認,發現 4 名嫌犯確實在 3 月 11 日入境台灣;不過由於台港之間的司法互助機制並不完善,移民署最後只能以證件到期、逾期滯台為由,將 4 人遞解出境。
▲年僅 18 歲、暱稱為「小草」的何姓女嫌犯,因害怕自己遭到其他 3 名男嫌滅口,最後選擇在男友的陪同之下,於 4 月 10 日前往台北市文山區警局報案。(圖/翻攝自星島日報)
報導指出,其中一名年僅 18 歲、暱稱為「小草」的何姓女嫌犯,因害怕自己遭到其他 3 名男嫌滅口,最後選擇在男友的陪同之下,於 4 月 10 日前往台北市文山區警局報案,並揭發其他 3 嫌的行蹤。台灣警方翌日將小草護送至桃園機場,港警則在登機門前等候,將小草一路帶回香港。
2016 年 4 月 12 日,刑事局以香港涉殺人罪並潛逃來台、有危害我國公共安全之虞,請移民著提前註銷 3 人簽證並拘捕,台灣警方及移民署專勤隊將人犯押往桃園機場,在警方看守下解開手銬、辦理出境手機。台港雙方警察則在登機空橋處進行移交,直到飛機落港後,港警才依法拘捕。此為香港在 1997 年回歸之後,港警首度來台押回嫌犯的經過。(編輯:王錫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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