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若投案 擬循空橋模式押人

在台殺害女友潛逃回港的陳同佳,有意在5日安排來台投案相關事宜,接受司法制裁,擔任我方聯繫窗口的刑事局兩岸科2日表示,還未接獲陳同佳本人或其委任律師的聯絡,若陳確定要來台,警方將再與港方協調押返等相關流程,很可能循日前「朱雪璋模式」,由我方派員在香港機場空橋接人,回台隔離檢疫後才逮捕移送士檢偵辦。

對陳發布通緝的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紜瑋表示,陳同佳若入境台灣,基於「防疫優先」暫時不會逮捕。將在陳同佳入境證照查驗前先進行檢疫,待檢疫完成才由司法警察逮捕移送士檢歸案,檢察官訊問後再決定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陳來台接受偵審,屬「自動到案」,不是《刑法》規定的自首。

據了解,台港雙方曾就此協調,但參與的港牧師管浩鳴,因具大陸政協背景,讓我方有意見,認為管若來台須依法申請通過審核,因此希望陳同佳能單純隻身來台,最終協調未果。

刑事局昨重申,兩岸科已在去年10月23日,與香港警務處設立本案單一聯繫窗口,並請港方告知陳同佳本人,陳若確定要來台面對司法,可隨時直接與我方聯絡,但陳及港方迄今仍未對來台投案一事明確回覆,直指本案的關鍵是陳真實投案意願與港府的責任感。

據了解,受疫情影響,警方最有可能採取日前朱雪璋從大陸廈門押返的模式,由我方幹員搭乘國航班機到香港,以不下機、不入境方式,直接在空橋接人,原班機再飛回台灣。

不過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沒聽過法律上有所謂「單一窗口」,質疑這並非官方或具法律效力的安排,他認為若陳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可能要港台在出入境方面達成共識,作出非正式的安排,這當中主要涉及政治因素,原則上沒有法律效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表示,陳若抵台,航警局同仁會在機場協助入境檢疫登錄程序,後續也會送往收容場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入住非集中檢疫所,關懷的行動將由疾管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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