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聖貼文涉宣傳罷王 中選會:若有檢舉將調查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6日電)民主進步黨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今天投票,前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在臉書鼓勵民眾出門投票,寫下「罷王必成」。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規定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陳學聖稍早在臉書表示,罷王必成、投下罷王一票等文字,引發觸法爭議,之後將文章改為「下午投下一票!請踴躍出來投票!」

由於陳學聖臉書發文時還在投票時間內,引發外界關注是否觸法,陳朝建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該條規定,依同法第110規定,可以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陳朝建說,若有檢舉案件經選委會調查確認後,會依法處理。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施行細則規定,本案是由桃園市選舉委員會查察。(編輯:楊玫寧)11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