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疑接受性招待涉貪 南檢起訴 建請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偵辦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今天(15日)宣布偵查終結,並對陳宗彥提起公訴。南檢指陳宗彥受國家俸祿,卻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玷污、褻瀆公務執行,敗壞官箴,且始終否認犯行,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在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涉嫌召妓及貪汙,監察院在今年3月提出的調查報告指陳宗彥疑似接受酒店業者8次性招待,並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

台南地檢署今天指出,陳宗彥在2012、2013年間,受酒店業者關說某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及請託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因而接受酒店業者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南檢表示,陳宗彥曾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受領國家俸祿,本應潔身自愛,不眩於利慾,戮力從公,克盡職責,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的要求,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造成一般民眾對政府作為的不信任,損及其他努力任事的公務員社會評價,且陳宗彥自始否認犯行,未自動繳交犯罪不法所得,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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